消防备用照明供电问题
GB50034-2013第7.2.2条条文解释:“对于消防备用照明,其供电电源可取自该场所内消防用电设施的供电装置的电源侧。”是否可以理解为:对于风机房、消防水泵房、变配电所、消防控制室等场所的备用照明,其电源可以从本场所的双电源自动切换箱的电源侧直接引接,不用从本防火分区内的应急照明箱引接了。 可以这样理解,我一向是这样做的,以前总是有专家提意见,这下好了。其实这个规定很合理。 回复 1# 二点钟太阳
我认为机房备用照明电源应引自该场所atse的输出端。 电源侧?还得加开关。。。 ”不用从本防火分区内的应急照明箱引接了“ 直接强条,支线夸防火分区! 好像我一直这样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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