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器的设置问题
3. 1. 7 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条文说明:
3. 1. 7 对于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为便于火灾条件下消防联动控制的操作,防止受控设备的误动作,在现场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分区控制,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火灾控制器所在区域的避难层。
本条根据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难度较大的现实情况,对设置的消防设施运行的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报警和联动总线线路没有使用耐火线的要求,如果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跨越避难层,一旦发生火灾,将因线路烧断而无法报警和联动,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在现场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分区控制”——
意味着“火灾报警控制器”可以设置在“现场”,是不是? 3.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2.4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其他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2.3 条的规定。
说明“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不可以设置在“现场”,是不是? 6. 1. 1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条文说明:
6. 1. 1 区域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若受建筑用房面积的限制,可以不设置消防值班室,火灾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如保卫部门值班室、配电室、传达室等) ,但该值班室应昼夜有人值班,并且应由消防、保卫部门直接领导管理。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设备)应设在专用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内以保证系统可靠运行和有效管理。
到了这里,说明“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变为可不遵守“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规定,也可以设置在“消防值班室内”,是不是? 3.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2 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dizzy:} 如果遵守了3.2.3条,似乎3.1.7条就是废话{:lol:} 直至看到6.1.4条,才发现这条与3.1.7似乎有所对应——
6. 1. 4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值班的场所:
1 本区域内无需要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2 本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均有显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
3 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1、“火灾报警控制器”不等于“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2、“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定义,在哪?
3、6.1.4条规定,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是不是也存在一定问题:消防值班人员,不一定是维修的电工,设在电气竖井看来不行,还得另设房间(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6. 1. 4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值班的场所:
1 本区域内无需要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2 本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均有显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
3 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3. 1. 7 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条文说明:
3. 1. 7 对于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为便于火灾条件下消防联动控制的操作,防止受控设备的误动作,在现场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分区控制,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火灾控制器所在区域的避难层。
令人纠结的事,又出现了:3. 1. 7 对于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在现场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分区控制——人家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即便是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在现场设置的”(既没有“设置在无人值班的场所”的限制条件,也没有“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的限制条件)。 为啥避难层不能采用专用的报警总线、联动总线去对应?
专为“避难层部分”、“避难层上层部分”、“避难层下层部分”设置控制器,有没有必要? 回复 3#、7# 尺短寸长
6. 1. 1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条文说明:
6. 1. 1 区域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若受建筑用房面积的限制,可以不设置消防值班室,火灾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如保卫部门值班室、配电室、传达室等) ,但该值班室应昼夜有人值班,并且应由消防、保卫部门直接领导管理。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设备)应设在专用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内以保证系统可靠运行和有效管理。
PS
“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可不遵守“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规定,也可以设置在“消防值班室内”,是不是?
6. 1. 4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值班的场所:
1 本区域内无需要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2 本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均有显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
3 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条文说明:
6. 1. 4 本条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规定了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可以有条件地设置在无人值班的场所。只有报警功能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由于其各类信息均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集中显示,发生火灾时也不需要人工操作,因此不需要有专人看管。
PS
只有报警功能的(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无人值班的场所(什么条件才算符合“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
1、是不是这么理解?应该是吧?
2、丁组长宣贯,也是这个精神? 宣贯的时候说,可以设置在电井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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