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的危险品库,设可燃气体探测,还设手动报警按钮吗?
一储存丙酮的爆炸危险环境(2区)的危险品库,30多m2的建筑面积,根据其爆炸介质的分级分组,在危险品库内已设置了防爆可燃气体探测器——对于手动报警按钮:
是应设手动报警按钮?
还是,可不设手动报警按钮?
若是应设手动报警按钮——
设置在危险品库内的门边为宜?
还是设置在危险品库外的门边为宜?
又或者,设置在距危险品库不超过 30m 的附近建筑物外墙为宜?
老诚,给个审图意见可好? 又:
该危险品库应设置防爆型警铃(或防爆型声警报器)吗? 本帖最后由 北方郎 于 2014-5-6 22:54 编辑
均可不设。依据GB 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这些库房里平时无人,我也认为无需设置手动报警按钮或警报装置。 储存丙酮的仓库通常无人,现场设声光报警信号几乎没有用处;爆炸危险场所附近设火灾报警按钮意义不大,因为爆炸有酝酿、突发性,在酝酿期人无法感知。 人家可能这么推理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即应该属于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定——
应该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和警铃(或声警报器)。
很纠结啊,人家主管单位提出设置手动报警按钮要求了。{:sweat:} 有请老诚给个审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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