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这条文件
如何看待2014年浙江省公安厅文件的134条.可燃材料仓库的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上海市《仓库防火管理规定》1989第四十六条 库区的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库房应独立安装开关箱;开关箱,电源插座应设在库房外或楼梯间内;开关箱上应安装电源开关的指示灯,并安装防雨,防潮等防护设施。
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建设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安部主编)GB 50016-2006
11.2.5 可燃材料仓库内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应设置卤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配电箱及开关宜设置在仓库外。
建设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安部主编)GB 50016-20XX
10.2.5可燃材料仓库内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措施;不应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绕了一圈,又回来了。 回复 2# 尺短寸长
可悲。25年规范修改还停留在“宜”“应”“里”“外”。 14年又改回到89年去了。{:4_128:} 可燃材料仓库的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我觉得对可燃仓库放在外还是可以理解的。对非可燃仓库放在外就不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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