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09版《强条》见解 李顺康
对09版《强条》见解 李顺康 供大家参考 期待此资料 好资料,顶! 谢谢楼主的贡献{:1_274:} 5第十篇: 施工安全最后一个问题,出现一个致命错误的分析、描述:
潮湿环境下人体皮肤阻抗减小,取SELV为不大于25V是为了保证此潮湿环境下接触电流小于30mA;水下或特别潮湿环境下,因皮肤湿透,人体皮肤阻抗大幅减小,取SELV为不大于12V同样也是为了保证此水下或特别潮湿环境下接触电流小于30mA,确保人身安全。
应该改为:
潮湿环境下人体皮肤阻抗减小,取SELV为不大于25V是为了保证此潮湿环境下接触电流小于30mA;水下或特别潮湿环境下,因皮肤湿透,人体皮肤阻抗大幅减小,取SELV为不大于12V则是为了保证此水下或特别潮湿环境下接触电流小于5mA,确保人身安全。 否则,岂不是承认 CECS 218:2007 《水景喷泉工程技术规程》、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关于能进人的喷水池“由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保护的线路供电,其额定动作电流值不应大于30mA”的规定是正确的了。
得认真检讨才是。{:4_125:} 现在的强制性条文标准是2013版 分扣了。。。。 谢谢楼主分享好资料 谢谢楼主分享 谢谢 学习一下 谢谢楼主的贡献 谢谢楼主的贡献 不是有2013版的 谢谢楼主分享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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