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大地 发表于 2013-12-29 11:55:58

消防审查问题

1:一类高层(酒店)的中会议室(小型,不到200平),消防部门要求要设应急、疏散照明 但按照GB50045,9.2.1.3理解可以不设,(面积小人员少)
2:一类高层(酒店)餐厅内的包房(15-20平),消防部门要求要设应急、疏散照明,依据是GB50045,9.2.1.3。总统套房的餐厅、会客厅(面积大概200-300平)也要求设应急、疏散照明,依据GB50045,9.2.1.3。原来是没有设,考虑包房面积小、人员少;总统套房没设、也是认为非人员密集场所。
3:一类高层综合楼,裙房的商业(10-15平方)、消防部门要求要设应急、疏散照明、警报装置。设计考虑,商业每间商业面积小、每间商业内部人员不密集,防火分区内走道上已经设置了应急、疏散照明,防火分区的出入口位置已经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4:消防要求所有防火卷帘都要设烟、温组合探测器,依据是GB50116,7.2.10;设计中考虑在疏散走到上的卷帘设组合探测器、两次下落;其余没有用组合探测器(如中庭等位置)。
    以上情况、各位大侠是咋做的、规范如何理解,请指教!!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3-12-30 09:15:10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3-12-30 09:22 编辑

1、1~3条消防图审意见的争议还是在于“人员密集”的定义;
2、4条“消防要求所有防火卷帘都要设烟、温组合探测器,依据是GB50116,7.2.10”显然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依据GB50116-98 “第6.3.8 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卷帘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6.3.8.3 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完全可以据理力争。既然卷帘一次动作,采用组合探测器的理由何在?

taiyuntao 发表于 2013-12-30 12:48:42

我觉得消防应急照明设计不要死抠规范,规范规定之外的地方就不设?发生事故时应急照明的作用比报警的作用大的多

Mr.Deng 发表于 2013-12-30 13:19:58

回复 1# 三秦大地
严格按规范来讲的话,你所说的地方都可不设应急照明,有钱的话,设也是可以的,比如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做备用照明。疏散指示灯这些就不必了,很难看的。

wgviing 发表于 2013-12-30 21:35:29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条文中强调“探测器组”,两步降,而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条文中只说“探测器”,一步降。

xingwangmei 发表于 2014-1-2 09:24:47

回复 2# yangyang7201

防火分隔就是一次降到底,疏散通道上两次下降到底,既是分隔就不用感温的了

wh843995607 发表于 2014-1-2 16:41:37

消防部门是老大,没有办法。

jbtom 发表于 2014-1-3 09:36:44

1~3条 详见JGJ 16-2008
13.8.3 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2 高层公共建筑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宴会厅、会议厅、候车(机)厅、营业厅、办公大厅和避难层(间)等场所;
4条 详见JGJ 16-2008
13.4.5 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动防火卷帘应由电动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其工作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通道或防火分隔的电动防火卷帘两侧,宜设置专用的感烟及感温探测器组、警报装置及手动控制按钮,并应有防误操作措施;
2)疏散通道的电动防火卷帘应采取两次控制下落方式,第一次应由感烟探测器控制下落距地1.8m处停止,第二次应由感温探测器控制下落到底,并应分别将报警及动作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
3)仅用作防火分隔的电动防火卷帘,在相应的感烟探测器报警后,应采取一次下落到底的控制方式;
4)电动防火卷帘宜由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对于采用由探测器组、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的防火卷帘,亦可就地联动控制,并应将其工作状态信号传送到消防控制室;
5)当电动防火卷帘采用水幕保护时,宜用定温探测器与防火卷帘到底信号开启水幕电磁阀,再用水幕电磁阀开启信号启动水幕泵。
2 电动防火门的控制,宜符合下列要求:
1)门两侧应装设专用的感烟探测器组成控制装置,当门任一侧的探测器报警时,防火门应自动关闭;
2)电动防火门宜选用平时不耗电的释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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