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1 16:38:57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1 16:39:01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1 16:43:31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1 16:44:54
hbsjzsjy
发表于 2013-12-11 16:49: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4.1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11 16:4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赞同,这样描述就不会引起歧义了。
sgf2002
发表于 2013-12-11 16:50:39
可以下定论了:
1.编规范的语文未达小学水平。
2.设计人员语文达到小学水平也没有几人。
3.老诚今天语文达到了小学水平。
玩笑玩笑。。。
cqzrm
发表于 2013-12-11 16:51:13
对照一下建规整合意见稿看一看:
“7 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 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我觉得定语是公共的。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3-12-11 17:11:35
《建规》06年开始执行,论坛里2010年开始讨论这一条(http://www.jzdq.net.cn/club/viewthread.php?tid=17749&extra=&page=1),本帖2013年。
七年的时间讨论不清楚一条规范,至今有争议,《建规》编制组始终鸦雀无声,没有解释,这是何等的效率!比照“中国速度”,可以羞愤而亡了!
北方郎
发表于 2013-12-11 17:18:03
GB 50049—2011
17.1.2 当发电机与主变压器为单元连接时,该变压器的容量宜按发电机的最大连续容量扣除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计算负荷与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可能替代的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计算负荷的差值进行选择。变压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连续输送额定容量时绕组平均温升不应超过65℃。
GB 50660-2011
16.1.5 容量125MW级及以上的发电机与主变压器为单元连接时,主变压器的容量宜按发电机的最大连续容量扣除不能被高压厂用启动/备用变压器替代的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计算负荷后进行选择。变压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连续输送额定容量时绕组的平均温升不应超过65K。
一样的意思纠结的表述,卖弄还是弄巧成拙?
D800-1~8
发表于 2013-12-11 17:22:31
逗号、顿号、和、或
在条文长句中不应使用
应采用表格、或者1、2、3、4、5罗列的方式。。。
用逗号、顿号、和、或————就是耍流氓行为。。。编制规范人员估计肯定没搞清“逗号、顿号、和、或”的正确用法。。。。
即使我们琢磨出了貌似正确的理解,但是他们也未必认可。。。
审图公司不会和你纠缠这种细节的,让你改图,你就必须改。设计院你给我少扯这些鸡毛蒜皮。。。
ffpdilt
发表于 2013-12-11 21:31:41
《建规》06年开始执行,论坛里2010年开始讨论这一条(),本帖2013年。
七年的时间讨论不清楚一条规范, ...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3-12-11 17:1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不明白了,规范中这种有争议的句子,已经讨论了这么多年了,规范编制和审查的的这么多所谓的砖家、叫兽之列,难道就没有意识到这种争议?或者是他们压根就不认为这种句子存在争议?
ffpdilt
发表于 2013-12-11 21:46:14
这种容易引起歧义的规范条文后果只有一个,就是让设计人员、审查人员从严执行,反正我从严总是没有错的,规范白纸黑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落在审查人员手里,可怜的是设计人员。。。。。。。。
GHDQ
发表于 2013-12-12 10:52:23
语文差了还真理解不了规范?
NoNoNo !!!
语文差或用词不严谨,还真编不好规范!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27 11:4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1_274:}
qqwanghuazhang
发表于 2015-7-19 08:54:19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老年人建筑
2、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
3、疗养院的病房楼
4、儿童活动场所
5、大于等于200 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zhouke
发表于 2015-7-20 22:49:35
编规范必须要有歧义,唯有如此,举办规范宣贯才有充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