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27 11:37:49

不知悔改的《强条》(2013版房屋建筑部分——电气)

《强条》(2013版房屋建筑部分——电气)已于2013 军6 月颁布

前言部分写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进行了清理……

“进行了清理"?

真的吗?
说得好听而已吧?

要不然,为何那些早已证明错了的东西,至今依旧不予清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27 11:42:26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主管及有关负责人,应该向所有建筑电气从业人员认错才对。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27 11:43:5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主管及有关负责人,应该向所有建筑电气从业人员认错才对。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27 11:52:05

《强条》(2013版房屋建筑部分——电气)已于2013 年6 月颁布

军——年{:4_125:}

sccat 发表于 2013-11-27 14:18:58

具体清理了哪些?被清理的是不是不再算强条了?
是不是2013 军6 月之前的强条,在只有《强条》里面列举的才算真正的强条?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1-27 15:12:49

北方郎 发表于 2013-11-27 20:10:44

本帖最后由 北方郎 于 2013-11-27 20:11 编辑

带“严禁”的非强条和强条效力一样么,又是中国特色。JGJ46-2005 关于接地方式强条就有点荒谬,应该参照IEC编写。

LXQ3 发表于 2013-11-28 11:11:50

标准-----总觉得有些“乱”,何时是个头?不过还是有进步。

sccat 发表于 2013-11-28 11:56:32

2009不是有一版 房屋建筑部分的强条吗?
2013又来一版?
其实都不用出书,直接弄个公告说哪些强条作废,哪些强条修改,哪些新增就好了。
几张纸就能办完的事情,弄本书太不环保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28 12:25:48

几张纸就能办完的事情,弄本书太不环保了。
sccat 发表于 2013-11-28 11:5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太对了。

可有人不这么想,对不?{:1_275:}

yu990921 发表于 2013-11-28 13:06:54

这玩意儿百分百是“公款”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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