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_chy 发表于 2013-11-22 17:55:04

关于两路独立10kV进线,一级负荷配电的考虑

本帖最后由 cd_chy 于 2013-11-27 10:29 编辑

奇了怪了,发帖怎么就显示了一半;
在图集04DX002中P7页看到对规范GB50052-95 第2.0.2条(新规GB50052-2009第3.0.2条)的解释2.0.2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损坏
双重电源的定义: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一级负荷只要求了双电源而未要求末端切换)
如下图



可否理解左上角的那张图变压器的出线可以直接出单回路给一级负荷配电,而不需要在下一级做双切(个人理解:变压器之间的母联已经起到了双电源切换的作用),请各位同仁指正

cd_chy 发表于 2013-11-27 10:30:45

帖子出了问题,没有完全显示,重新编辑了下,希望各位同仁多多指教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3-11-27 12:40:59

搞明白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对“电源”的定义。遗憾的是规范中没有对这个最简单概念的明确定义。实际中有几种常规的理解:
1、国家电网的理解,也是最严格的理解:发电机组、电池才是电源,其它都不是。
2、电业局的理解(根据电业局给建设方下的供电批文):所有开发项目的上一级供电设施,例:上级开关站或变电站的高压或中压配电柜(XX号间隔)、发电机组、电池。
3、一些开发商或设计院的理解:项目自设的10KV变压器、发电机组、电池。
4、一些开发商或设计院的理解:变配电室低压配电柜的出线开关、发电机组、电池。
5、弱电设计中,把为各用电设备提供电源的终端断路器、终端变压器均统称电源。

综上,电源的提法必须引入层级的概念。
当说某一个终端设备的电源,指的是前一级的断路器、UPS、插座等;
当说某配电箱的电源,指的是上一级的短路器;
。。。。
以此类推!

cd_chy 发表于 2013-11-27 22:52:54

回复 3# 暗夜流星


   如果按您的这个理解的话,一级负荷的双电源切换是只能在末端了吗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3-12-16 12:40:27

回复 4# cd_chy

不,3楼仅以本话题为例,说明一种思想:
在编写规范过程中,规定怎么做之前,一定需要把定义、范围表述清楚。只有在这基础上写规范,才能把规范编写者的意思,准确的传达给执行规范的人。

我相信,规范中的各种做法要求,规范编写者心中一定有确定无疑的做法(如果没有的话,就是编写者故意弄一个模糊的东西出来。深思一下,为什么要弄一个模糊的东西?。。。我没想明白。也无意想明白),而这个确定无疑的做法一定有一个规范编写者认为理所当然的前提(因为理所当然,所以他没有写出来)。然后问题出来了,因为没写这个前提,执行规范的人当然可以理解成没有前提。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没有前提的话,可以同一种说法可以有很多种理解。然后执行规范的人就顺理成章的按有利于自己立场的方式执行了。然后规范编写者就说:一部好经被歪嘴和尚念歪了。假如当初写规范的时候,把这个理所当然的前提(不管这个前提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写出来多好,

就这个例子而言,个人理解,什么是电源?就是编写者认为理所当然的前提,所以他没有在规范中写出来。如果他写了,我相信决不会是现在规范上仅这一句让人可以有自由发挥的说法。

试想:假如规范约定电源指:所有开发项目的上一级供电设施,例:上级开关站或变电站的高压或中压配电柜(XX号间隔)、发电机组、电池。再约定对备用电源的定义,例:与主供电回路来自不同110KV变电站的线路、与主供电回路独立的发电机组、电池。是不是执行起来会少了很多争议。

综上,规范编写本就是严谨的东西。其中若涉及到前提条件,不管是多么理所当然,都应该明确无误的写出来。只要写出来了,规范编写者想规定的东西自然而然的更不容易出现多种理解。

xkh721218 发表于 2013-12-18 16:46:12

{:1_274:},恩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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