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wy7843 发表于 2013-10-29 21:28:22

2条审图意见 一个SPD 一个RCD.

本帖最后由 8wy7843 于 2013-10-29 21:29 编辑

一个商住楼项目,审图提的其中2条意见,个人感觉都挺在理的,只是不好把握,感觉有些难办。

1、ZAL箱栋楼总电源进线保护开关应设剩余电量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违反GB50096-2011第8.7.2条第6款规定,并与下级漏电保护开关有剩余电流值及动作时限的选择性,详见JGJ16-2008第7.7.10条第6款规定。

说明:本建筑为三个单元,面积约为6000多平方(除去商业网点),当初考虑面积较大,总进线处设RCD,又怕误动作。故而在栋楼总箱馈线回路设RCD(300mA)。

审图提的条文完全在理,那么就该情况是否应该将ZAL箱断路器改为RCD呢?

2、各单元电表集中箱内电表为电子计量表,应补充SPD设计。(本建筑为三级防雷,总箱内已设I级实验SPD)

此处是否要设SPD,如果要设,那以后SPD是不是泛滥了?

看有些书籍上将电表和单元断路器归纳为:配电回路和末端设备。总箱内已设I级实验SPD,那该SPD就可以保护了。

不知道是否前几年采用的是机械表,这几年使用电子表缘故。

wh843995607 发表于 2013-10-31 14:21:51

帮你顶一顶。

ranxh 发表于 2013-10-31 16:03:48

第二条意见,既然总箱已设置SPD保护,为什么单元集中表箱还要设呢~~

wh843995607 发表于 2013-10-31 20:22:42

第二条也是不理解,没有遇到这样的啊。

azbe 发表于 2013-11-1 17:17:52

我认为,GB50096-2011第8.7.2条第6款是有问题的。现在几万平方的住宅建筑多得是,有总开关吗?能设置总的漏电保护码?

hahaoohehe 发表于 2013-11-2 22:09:49

2、各单元电表集中箱内电表为电子计量表,应补充SPD设计。(本建筑为三级防雷,总箱内已设I级实验SPD)

总进线配电箱设置了SPD,电压保护水平在2.5KV,那么层箱没有带耐压需要1.5KV的设备就可以不设置SPD,电表箱内的电表耐压需要1.5KV么?

仙人掌 发表于 2013-11-4 11:12:54

对于第二条一直有不同的声音,我也赞同不设置,但是地区气象局要求必须设。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1-4 21:18:08

8wy7843 发表于 2013-11-4 21:28:27

回复 8# 治学以诚


    只要设有防雷接地与配电箱共用接地极的地方,都要设。


这个不需要吧?SPD是为 了保护设备而存在的啊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1-4 21:34:06

8wy7843 发表于 2013-11-4 21:45:31

如果雷电流经过本级SPD,其UP下降到后面设备的耐冲击电压就无需设后续SPD啦。

我想审图人员的本意是:电表非机械表,可纳为需特殊保护设备,所以要设SPD。

Mr.Deng 发表于 2013-11-25 17:33:24

按审图意见办为妥。

dqbllm 发表于 2013-11-26 11:44:22

总开关设漏电还是分开关设漏电,根据规模确定。一个配电箱里设两级,还要满足选择性,审图的死套规范,没办法。

凌风 发表于 2013-11-26 17:25:08

说下个人看法
第一,在单元总箱处设漏电流300ma或者500ma的漏保即可,看建筑规模而定。
第二,SPD是内部防雷要求,如果上下两级相距不远,可以利用上级保护下级,如果较远的话,还是增设第二级的SPD为好。还望各位老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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