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3-9-5 19:31:06

分支线路不应穿越防火分区官方解释是什么

1:我以前认为一直是配电路由和配电方式均不穿越
2:单位有人解释为配电形式不穿越,路由还是可以过的。

yu990921 发表于 2013-9-6 09:17:36

如果这都不算穿越那还有什么能叫穿越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3-9-6 14:13:31

在路由上穿越了能有什么严重后果?

wjs5i1 发表于 2013-9-6 14:18:54

我同意1均不穿越。否则审图会被提的!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3-9-6 16:20:01

现在做设计想的最多的是如何设计不会被审图提意见了吧

yjgabc 发表于 2013-9-6 16:21:38

均不穿越当然最好。但是极个别的情况,还是有可能穿越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车库的坡道,车道口有防火卷帘。设单独的箱子给车坡道用也不合适。从临近的防火分区箱子单独引一支路供电照明。当然一个支路带两个分区的灯就不对了。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3-9-6 16:22:16

稍有些理性分析的想法都敌不过怕审图通不过而自我否定了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9-6 16:24:04

何谓 配电路由和配电方式?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3-9-6 16:25:43

本帖最后由 rainmen_73 于 2013-9-6 16:28 编辑

回到楼主的问题,试想如果变电所在其中一个防火分区,到其它分区的干线除非走室外,否则没法在路由上不穿越吧。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3-9-6 16:27:08

这是规范条文的真实意义和要求吗?我不敢说我知道了。

yu990921 发表于 2013-9-6 21:09:58

本帖最后由 yu990921 于 2013-9-6 21:23 编辑

确实是个叫人蛋疼的问题。尤其是某些2B级的审图师更是叫人欲哭无泪。

本人也曾多次中枪,每次都是强条TNND,
譬如莱芜某小区盖一栋二层储藏室,一层报建两排独立的储藏实际为车库,二层为物业和居委会,二层将两部分用一个玻璃顶的连廊连通。
二层总工几百平方面积,伟大的建筑学专业划了两个防火分区,连廊划到室外去了。

连廊两侧砌的矮墙,顶上没装灯在墙上扔了个疏散指示灯,审图办判违反强条,说穿越防火分区了。

yu990921 发表于 2013-9-6 21:25:39

雨棚灯、连廊灯、车库坡道灯....
都是S+B级的审图师喜欢凌虐设计师的不二法宝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3-9-6 21:29:39

支线的敷设条件等价于干线的敷设条件,支线在其他防火分区兜一圈有影响么?干线的影响面远大于支线,同等的敷设条件,那干线也不能兜了,我赞同同事的看法支线的路由是可以穿越即:敷设路径可以穿越。

lkchai 发表于 2020-4-26 17:36:30

楼主所说的形式不能跨越,应该指的是逻辑关系的上级配电箱,即不能由其它防火分区供电(变配电室除外),消防干线的路由是可以跨越分区的,当然尽量不跨越,能减少影响尽量减少一些;给消防设备的分支线路是不能跨越的,应由本防火分区的消防配电箱供电。这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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