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层住宅的群房问题。
本帖最后由 woshichuizi 于 2013-6-26 21:35 编辑一类高层住宅,挨着一个4层的21米高的商业楼(9000平方),本来是一个楼,结果建筑嫌太长了,把商业楼和住宅分开画了,设计说明也分成两个楼了,那么这个商业楼的消防负荷等级是否也是按照一类高层的消防等级考虑(消防一级负荷),还是按照单独的考虑,按照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二级负荷考虑? 如果两者本身不连着,那就是两个独立的建筑物。各自管各自的。如果两者有联系,比如共用车库,共用疏散通道,等等。那不管建筑是否分开,那都是一个供电整体,要综合考虑。 两者确实是共用车库的,这样就要按照高层的消防等级吗? 问的就是“一个高层住宅的群(裙)房问题”
《高规》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哦,那我这个商业楼按照高规这条,消防负荷就是1级负荷了,商业的普通客梯按照几级负荷呢? 本帖最后由 暗夜流星 于 2013-6-27 15:10 编辑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术语
2.0.1条裙房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遇到过类似的:总平图上标A栋、B栋和C栋,其中A、C栋都是一类住宅高层,B栋仅三层商业,各栋均独立出图。三栋紧挨着的地方都是双层墙(这是重点),即A栋的南外墙贴B栋西北外墙,B栋东外墙贴C栋西外墙,相邻两墙间有100的缝,有缝说明“不相连”。依据这一点,认定B栋为独立建筑,不是裙房,按多层设计。 哦,那我这个商业楼按照高规这条,消防负荷就是1级负荷了,商业的普通客梯按照几级负荷呢?
woshichuizi 发表于 2013-6-27 13:1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可查看《民规》附录A 即使挨着,有缝有双墙就不是裙房了? 建筑认定是独立建筑。审图也过了。 这种情况,商业仍然要采用一类高层标准实施。 应该分开,最近也是做这个。 还要加一条上部投影外才能算裙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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