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3-6-7 11:51:45

规范的要求个人理解仅仅是一个设计“底线”。
不能因为“底线”的存在,而排除业主高于“底线”的合理要求。
以前看到过审图意见要求取消施工图中的火灾报警系统,理由是根据规范可不设,设计增加了系统,属于“浪费”。如果审图意见提出,“根据规范可不设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人员应核实甲方是否有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的需求。”我会伸大拇指,但对于定性为浪费的意见我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yjgabc 发表于 2013-6-7 13:00:24

回复 14# 尺短寸长


    这位审图师是真实存在的,确实是这么回事。他说民规此条不正确,所有教学楼设置的都要求取消。已经正式落实到审图单了。真有心请他喝杯酒。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7 13:13:05

回复 17# yjgabc

他说民规此条不正确 —— {:1_274:} ,值得“真有心请他喝杯酒”!

所有教学楼设置的都要求取消。已经正式落实到审图单了 —— {:sweat:} ,以何为据“要求取消”?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3-6-7 13:34:16

尺短寸长: 应该是:老诚笑;yangyang7201 哭!

yangyang7201的确想哭!{:cry:}
但我估计真要碰到这样的事情,老诚版主也笑不出来,多半是到论坛里数落一通规范的不是,讨论一番规范的编制者的智商,研究一下专家的理论水平。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7 13:45:28

难道我们得罪老诚版主了吗?{:24:}
老诚拍屁股走人了。{:sad:}

hbsjzsjy 发表于 2013-6-7 14:21:13

一本规范,尤其是对于民用建筑设计院广泛运用的规范,出现这样类似“白痴”的条文,实在不应该。如果再出现一些不管规范对与错都要严格执行的审查人员这类“执法者”,更是我等设计人员的悲哀。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7 15:20:53

一本规范,尤其是对于民用建筑设计院广泛运用的规范,出现这样类似“白痴”的条文,实在不应该。如果再出现一些不管规范对与错都要严格执行的审查人员这类“执法者”,更是我等设计人员的悲哀。
hbsjzsjy 发表于 2013-6-7 14:2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21# hbsjzsjy 在说老诚吗?

大家首先必须懂的,设计的图纸
……
需要明确,符合国家规范与标准的图纸,错的也是对的。
不符合国家规范与标准的图纸,对的也是错的。就是不合格图纸。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9-29 11:0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强中之强,无法再强。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11-28 11:1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没人喝彩倒也罢了,强制性条文编写组,该出来道声谢吧。呵呵
强制性条文的权威是不容挑战的,强制性条文编写组的崇高荣誉是值得崇拜的。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9-11 09:4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huangod 发表于 2013-6-8 10:03:52

“单层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这句话有个大bug,一个2层的沿街商铺总面积6200平方米,每层3100平方米,平均分成21个小商铺,这时按规范就得做报警。假如还是这样的商铺,上面再加上16层的住宅,同样的商铺变成了网点,按规范就不用做报警了。

maminshiwo 发表于 2013-6-8 17:33:44

可以不做,民规是要那上下三条综合考虑要不要上火灾.....,单就一条符合的话可以不考虑的

h793949196 发表于 2013-6-9 10:18:27

你在看看水专业做不做自动喷淋,要是做的话电也做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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