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结构内钢筋柱体做接闪器即可以,要求所有外围的柱子均作为引下线,这样引下线和各层圈梁形成了避雷网格满足规范要求,施工也不复杂,个人认为值得推广 回复 16# canghaicha
实际施工只能这样了 一方面说现在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只要绑扎就能满足防雷击的要求,一方面又强调接闪器,什么10*1012*8,,那么主体上的钢筋是不是能满足防雷要求呢??
规范原文出处:
IEC62304-3附录A- 上次跟审图的沟通 他们一句话 顿时让我没话了
我们只看病 不开药方
viking 发表于 2013-3-28 16:1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是不是得罪审图老师了,怎么能这么狠呢。 规范已明确说了,三种方式(优先利用建筑物自身金属构件)都可能满足:不大于10*10或12*8的网格要求。
规范其实并没有要求你必须采用人为地另拉钢筋网去满足这个网格。因此不必大惊小怪{:mad:} 呵呵,确实搞笑!
看起来好像是:审图没看明白楼主的字面意思(立面上明敷避雷网格),或者看明白了也觉得太匪夷所思,认为楼主不是想表达这个意思。然后回了。偏偏回的内容照楼主的字面意思去理解也能施工,只是太匪夷所思了。
呵呵,建议电话沟通一下。应该能消除误会。
真的按照(立面上明敷避雷网格去执行回复内容并施工的话,就确实太搞笑了。 防雷一直做不好,学习!! 从字面上看规范,可以这么理解,但是做出来很可笑。规范越来越晦涩难懂了,我语文学的不好? GB50057-2010 第4.3.9条与第4.4.8条内容基本相同,此两条同时牵涉到第4.3.5条、第4.4.5条和5.3.5条。本条第2款第4项明确指出:当利用建筑物的自然钢筋体系做引下线时,建筑物外围梁柱内钢筋和建筑物外附金属钢结构体系均可以用作防侧击雷的接闪器,且金属构件可覆有绝缘材料。由此可知,对于新建建筑物,只要是利用建筑物自然钢筋体系作为防雷装置,钢筋与钢筋之间的连接、金属构件之间的连接、钢筋与金属构件之间的连接满足第4.3.5条第6款和第5.3.5条的要求,就不需要采取其他的措施,同时满足该条的要求。 CXH1301 发表于 2014-7-30 09:17
GB50057-2010 第4.3.9条与第4.4.8条内容基本相同,此两条同时牵涉到第4.3.5条、第4.4.5条和5.3.5条。本条第 ...
4.3.5说了屋面的防水层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屋顶钢筋网才可以做接闪的。
但是防雷验收规范50601明确规定高层接闪应该明敷的。所以不能利用建筑物外围的自然引下线做接闪的。
另外,个人理解,57规范关于侧击雷这一条,感觉和62305不太一致,截图里这段是62305侧击雷部分的。
总结下,应该是,要使金属覆层、幕墙或者外部引下线起到接闪作用,就必须同时利用起安装的或者电气贯通的自然引下线才可以。
并不是利用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就直接接闪了。请大家指正。
4.3.9高度超过 45 m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2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的保护措施考虑。
严格按照规范,假如屋面是明敷设的,侧面就要明敷设。
但是实际情况是:有些地方要求15米以上的屋面女儿墙要求是明敷设的,但是侧面没有要求和女儿墙一致的。
规范的执行得符合国情啊!
问题是,林维勇老师在建筑电气12年第一期里貌似解答过,利用暗敷的引下线等钢筋做接闪是允许的,默认了完全不做侧击雷都可以,理由是,侧面打掉小块的水泥不要紧。
问题又来了,钢筋混凝土材质如此,那玻璃幕墙呢,同样如此接闪了,打掉一小块玻璃掉下来也不要紧吗?
lovemk 发表于 2014-10-23 09:00
问题是,林维勇老师在建筑电气12年第一期里貌似解答过,利用暗敷的引下线等钢筋做接闪是允许的,默认了 ...
只要审图不提就好,咱们也别揪着规范的小尾巴不放了。要是专家怒了,说一句:“规范没错,侧面也要明着做!”。那设计师就要苦了!
编规范的不会受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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