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 发表于 2013-3-21 11:02:11

防雷新规的审图意见

审图意见
防雷:高度超60米部分防侧击雷,未在各表面尖物、墙角、边缘、设备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作保护措施处理及设防雷接闪器等,不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4.8条的规定。
GB50057-2010第4.4.8条:
高度超过60 m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60 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2高于60 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 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的保护措施考虑。
2) 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

我的理解是要在平面凸起处增设避雷带,比如阳台的墙角的外墙表面上。难道这样不影响美观吗~?还是可以用暗装的,不会影响他们的外立面施工吗~?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3-3-21 19:51:16

审图意见
防雷:高度超60米部分防侧击雷,未在各表面尖物、墙角、边缘、设备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作保护措施 ...
king~ 发表于 2013-3-21 07:0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3-21 19:55:37

03D501-3《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
http://www.docin.com/p-9627141.html
P54 节点详图。

古都长安 发表于 2013-3-21 22:20:00

回复 2# 东海龙王


    {:sweat:}这个防雷节点图是我画的{:funk:},怎么有人传网上了

yjgabc 发表于 2013-3-24 16:59:49

说明老兄画的好啊,才能叫大家借鉴

viking 发表于 2013-3-25 17:33:54

当然可以暗装, 也被提过这一条。打电话反复追问审图公司人员怎么做?怎么做?
最后审图人员妥协说: 你把规范的这句话写在图纸上就行了 ,施工人员爱怎么做就怎么做。 哈哈

andyyuyuhe 发表于 2013-3-26 15:40:03

可以借鉴一下了啊

wxqkh2009 发表于 2013-3-29 16:48:07

当然可以暗装, 也被提过这一条。打电话反复追问审图公司人员怎么做?怎么做?
最后审图人员妥协说: 你把 ...
viking 发表于 2013-3-25 17:3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真是一种悲哀
真不知道编规范的目的
逼着我们去忽优

黄花菜 发表于 2013-3-31 09:48:55

{:1_274:}{:1_274:}{:1_274:}

wzgzaz 发表于 2013-5-23 14:40:08

关于防侧击的问题 , 以第二类防雷建筑为例 , 见新《雷规》4.3.9 条

建筑电气 : 如何理解 4.3.9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的区别 ?4.3.9 条第 1 款属于防侧击要求吗 ?

如 , 一栋高 80m 的二类防雷建筑 ,50m 处有显著突出物体。 按 4.3.9 条第 l 款 , 假如这个突出物能被 45m 滚球半径的球体接触 , 则应采取 " 相应防雷措施 ", 这里的 " 相应防雷措施 " 具体指什么 ? 而按 4.3.9 条 第 2 款 ,64m 以上才考虑防侧击 , 那么这个 50m 处的显著突出物体需不需要考虑防侧击 ? 我们理解直击和侧击 是针对建筑物的顶部和侧面而言 , 不知这样理解对不对 ?

林老:4.3.9 条第 1 款和 4.4.8 条第 1 款都不属于防侧击的要求 , 它们是属于防直击雷的要求。" 相应防雷措施 " 即敷设接闪器,根据突出物的长短尺寸敷设接闪带 ( 与屋顶周边的做法相同 ) 或接闪杆 ( 可垂直或向 外倾斜安装 )。

viking 发表于 2013-5-24 18:45:04

让你做! 你就做 ! 不想做也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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