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hilise 发表于 2013-3-15 20:55:22

关于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设置的范围?

根据《GB 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安装和运行
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
4. 5. 1 末端保护
a)属于Ⅰ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1);
b) 生产用的电气设备;
c) 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
d) 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
e)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
f) 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和住宅等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的其他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
g) 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电气设备2);
h)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i) 医院中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3);
j) 其他需要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场所。


按以上条文b) d)所见,若在工厂,基本所有用电设备都要选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了!是吗?
请前辈多指教,是否应该这样理解!
然而 常见很多设计图纸中都没有设置!

wsayd 发表于 2013-3-16 18:06:26

本帖最后由 wsayd 于 2013-3-16 18:08 编辑

工厂生产用的电气设备,是工人经常与之接触的固定设备,间接接触危险性大。应该装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由于缺乏等电位联结的条件,应该装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常见很多设计图纸中都没有设置,那是设计人员的责任。

achilise 发表于 2013-3-16 19:38:18

本帖最后由 achilise 于 2013-3-16 19:39 编辑

例如:水泵房的生活水泵、排污泵、风机。此类设备很少触碰的到而且数量非常的多,都要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wsayd 发表于 2013-3-16 19:56:35

水泵房的生活水泵、排污泵、风机。此类设备很少触碰的到而且数量非常的多,如过电流保护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的灵敏度满足要求时。不需要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achilise 发表于 2013-3-17 12:08:59

按4楼的意思,我想:
《GB 13955-2005》中
4.2.1 间接接触电击事故防护的主要措施是采用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方式,以防止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发生接地故障时,电气设备的外露可接近导体持续带有危险电压而产生电击事故或电气设备损坏事故。当电路发生绝缘损坏造成接地故障,其故障电流值小于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值时,应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

两者之间是否矛盾?4.2.1说“故障电流值小于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值时,应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5说符合4.5.1的情况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是否4.5应补充一句, 4.2.1不满足时,应满足4.5的要求? 而不是说成反正4.5的情况都要安装!

wsayd 发表于 2013-3-18 18:18:21

对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动作特性要求不仅在于动作电流的要求,还有动作时间的要求。可依据GB 16895.21-2011《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保护— 电击防护》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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