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晚报讯 昨日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为更好保障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可靠用电,我市日前出台《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基本供电容量按以下标准配置:新建住宅每户基本供电容量配置标准,建筑面积80平方米及以下配置为6千瓦;80―120(含)平方米配置为8千瓦;120―150(含)平方米配置为10千瓦;15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超过面积部分按照每平方米50瓦的标准进行配置。基本供电容量每户最高为16千瓦。该办法将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标准向江苏地区靠拢了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工程技术导则(试行)》
4.1 住宅用电负荷计算标准
(1)每户建筑面积120m2及以下,用电容量按8kW/每户;每户建筑面积120m2-150m2,用电容量按12kW/每户;每户建筑面积150m2以上的住宅,用电容量可按80W/m2计算;
(2)别墅用电容量按照用电指标不低于100W/m2计算。 回复 1# yjgabc
别墅用电咋办?
基本供电容量每户最高为16千瓦——
是否杜绝奢侈,不允许再造豪宅?
若真是,说声好!{:4_126:} 尺兄是自问自答啊。怎么可能不造豪宅?不是唱几首红歌就能解决问题的。设计师也没辙啊。 回复 5# yjgabc
基本供电容量每户最高为16千瓦! 尺短寸长的检讨书:
哦,对了,是“基本”,还存在“个别”! “个别”不在“管理办法”控制之中。“管理办法”只对“基本”进行控制。
“管理办法”只是管理草根用的。 截图来自《重庆市住宅电气设计标准》DB50/T-147-2012。另:论坛居然不支持火狐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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