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宵 发表于 2013-2-6 10:35:34

滚球避雷当中被保护物高度应该如何理解?


滚球避雷当中被保护物如是高出屋面的玻璃平台,那是否避雷针高度应以屋面为基准进行滚球避雷?
如果不考虑玻璃平台中的金属连接的话,截图中左右两种情况又有何区别?显然左图保护不到而右图可以保护到。
即使不考虑玻璃平台,如果为不便做避雷带的水泥平台的话情况下又应该如何考虑呢?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2-6 12:35:42

让球(半径为45米或60米)在任意空间滚动。凡是该球可触及部位,就意味着乃直接雷击部分,都需防雷;而球体未触及部分,则无需防雷。

良宵 发表于 2013-2-19 10:32:15

回复 2# 大鼻山


    我认为规范上的理解是以屋面为基准面滚动球体,而选取的基准面不同的话,保护的范围也是不同的,这就产生了区别啊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2-19 12:05:34

回复大鼻山


    我认为规范上的理解是以屋面为基准面滚动球体,而选取的基准面不同的话,保护的范围 ...
良宵 发表于 2013-2-19 10:3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规范不是单指屋面,而是指任意空间。

良宵 发表于 2013-2-19 13:57:41

回复 4# 大鼻山


    GB50057当中附录D的接闪杆保护范围计算公式为rx=^0.5-
r0=,按此公式计算范围明显不是以滚球半径在任意空间中运动,而是以屋面为基准。
按照您所说的任意空间滚动的话,显然一定程度上屋面面积越小所得的接闪器保护半径应越小。而规范中算法不考虑屋面面积。

良宵 发表于 2013-2-19 14:07:25

我认为规范中的问题是,如果大屋面上存在一个高出屋面的平台,按照规范中的保护高度的算法,即为在屋面上滚球以确定保护范围。
但实际上以高出屋面平台视为屋面,以接闪器高出平台高度作为接闪器有效高度计算的话,计算出的保护范围会比规范中的算法大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2-19 16:06:02

我再重复一遍:肯定是任意空间(围绕建筑物),而非单指屋面。{:4_114:}

良宵 发表于 2013-5-23 17:15:58

我的理解和你说的一样,但是如果看规范中的公式的话,其实不是这种理解回复 7# 大鼻山

良宵 发表于 2013-5-23 17:17:37

所以我的意思是规范在这个公式上是有问题的我的理解和你说的一样,但是如果看规范中的公式的话,其实不是这种理解回复大鼻山
良宵 发表于 2013-5-23 17:1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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