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规6.2.4条求解
低规6.2.4条:“短路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末端的短路电流不应小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既然是“应”字条款,也就是说被保护线路末端发生短路故障时,切断电源的时间为10~20毫秒(瞬时脱扣器)或零点几秒(短延时脱扣器)。那么第5.2.9条第一款的意义何在呢?“TN系统中配电线路间接接触防护电器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不宜大于5秒。”请大家不吝赐教,谢谢! 熔断器保护——就未必是断路器保护“切断电源的时间为10~20毫秒(瞬时脱扣器)或零点几秒(短延时脱扣器)”这么回事了。 国内大量使用断路器的后果:保护电器=断路器。呵呵 从低规6.2.4条,应该读不出切断电源时间为10~20毫秒或零点几秒。
无论是断路器或熔断器,允许其切断时间超过零点几秒(对于配电线路或固定设备末端线路)。 发完贴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想到了熔断器保护,真是应了3楼所说的的话了。 TN系统,采用断路器保护时,对于金属性短路故障,切断时间为10几毫秒或零点几秒,那就5.2.9条来说,
对于配电线路或固定设备末端线路要求切断时间为小于5秒,肯定都能满足。对于非金属性短路,其短路电流较小,如何验证其切断时间满足要求呢? 回复 6# 电工之家
恐怕此时更需要做的是灵敏度校验。 回复电工之家
恐怕此时更需要做的是灵敏度校验。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3-1-8 09:4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TN系统来说,当采用断路器保护时,低规5.2.10条所述情况是否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下可能?因为断路器的选择必须满足6.2.4条(这应该就是灵敏度校验吧),此种情况下对于线路或固定式设备切断电源的时间最长也是零点几秒。 对于TN系统来说,当采用断路器保护时,低规5.2.10条所述情况是否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下可能?
电工之家 发表于 2013-1-8 10:0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低配规范》5.2.10规定的是有效降低接触电压的措施,好像与楼主想要讨论的切断时间是两码事。 《低配规范》5.2.10规定的是有效降低接触电压的措施,好像与楼主想要讨论的切断时间是两码事。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3-1-8 11:4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是两码事,借这个帖子继续请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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