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men180 发表于 2013-1-6 16:57:28

关于二级负荷供电要求的讨论

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非消防二级负荷可以采用一路高压进线,两台变压器,设母排联络开关。同母排两回路引出电缆即可。
消防二级负荷,更具《民规》13.9.5第2条;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时,应由主电源和与主电源不同变电系统,提供应急电源的双回路电源供电。所以,必须是两台变压器各自母排的出线回路,两回路电缆引出。


提问:1、上述做法可行吗?不可行请说明道理。
   2、非消防二级负荷如采用单台变压器,两回路出线,也不违反规范吧?
   

yjmen180 发表于 2013-1-6 17:10:00

本人认为,规范中的两回路供电,没有表述清楚。

wh843995607 发表于 2013-1-6 17:15:19

这个问题我问过我们总工,实际画图中非消防二级负荷采用单台变压器,两回路出线是可以的。。

suwl 发表于 2013-1-6 17:55:29

这个问题规范上面说的不清不楚,问过别人,有人解释,是必须两条高压进线,但高压进线可以取自同一变电站,又有人解释,可以同一变电站出一条线,由两台变压器分别出线。

张一凡163 发表于 2013-1-6 22:32:38

应该两台变压器引出,如果从一台变压器引出两回电缆没有意义,变压器检修时两回都停电。

yjmen180 发表于 2013-1-7 10:08:19

这个供配电规范啥时候出新的?呵呵。。。

wosuwoxing 发表于 2013-1-7 10:16:46

配电设计手册为2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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