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不?以后消防局不审图了
大家知道不?根据公安部最新通知,以后消防局不审图了。消防部门可能要组建自己的审图机构,来审消防图纸。在深圳,从现在开始的半年内,暂由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审图机构代为审核消防图纸;而半年后,可能由消防主管部门自己批准的审图机构审核消防图纸。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国务院、广东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决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在我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试行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试行期间,依法须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备案被确定为抽查对象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检查时,应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施工图和审查合格书。详细规定见本通知附件《关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试行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的暂行规定》。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2-12-5 16:51 编辑
回复 1# 大鼻山
有所耳闻!
前几年消失的消防图审咨询公司又卷土重来了。
可能是消防局认为图审责任重大,因此来个第三方介入,以求自保?! 本次试行工作为期6个月,试行期届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总结试行工作经验,通过地方立法等形式,全面实施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工作。
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认真履行消防义务和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各单位应将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相关资料长期存档备查。凡建设工程存在设计、施工重大质量缺陷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对未能履行法定消防安全义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将分别依照消防法规和建筑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单位或者个人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通知相关机构将该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信息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以上通知,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试行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的暂行规定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19 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请看最新<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第12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应当依法开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消防审图可以单独搞,但不应该再单独收费! 估计和防雷办差不多。 工程还没上马,已经有一堆这样的部门等着吃肉了! 一句话,设计是越来越不好干了,爷爷奶奶越来越多。试想,现在消防局审图的武警战士或多或少不太懂电气图,要是单独分专业设立,那么爷爷奶奶辈的可不好对付了。 公安部这个规定,没有上位法。它如敢收费,可以控告它 防雷审查不一样收费。 他们会不会单独出个规范标准? 其实应该让他们成立个设计部门,又能收费,又能赚钱。到时候累死他们。。。{:lol:} 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是不是实行市场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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