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zsb 发表于 2012-10-31 22:49:15

一条不理解的审查意见!

所有户箱中应设计电涌保护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第11.9.4   
始终没有看出的缘由来!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10-31 23:15:56

楼主未对工程情况做详细介绍,条件不足,无从判断。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2-10-31 23:25:01

这个问题啊 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此条基本对应GB50057-6.4.4
如果你认真的做过SPD的计算,见6.4.6、6.4.7。你就会发现,那个地方不设SPD,在一些情况下其实家用电器是保护不了滴。但是严格按照耐压要求来算,一个建筑,基本上是个区域是个场所都得有SPD。所以规范说,"需要保护的线路和设备..."
住宅户内肯定是不设的,SPD那个东西大多需要维护,而不维护好有时比不设还危险。你想啊,弄个神马过压欠压的还得玩个自恢复,你弄个SPD,这不是扯吗?所以对住宅户内,不能做这样的要求。审图也真敢提,谁让设谁负责!

还有,一个建筑,SPD级数不宜过多,多了就出问题呀!这东西和雷击一样,最终还是玩概率,差不多就行了。这么多年,对住宅,只要一级SPD做好,其它防雷措施做好,基本上不可能有问题。
所以一个建筑全面保护的话,第一没必要,第二很难做到,第三那花的钱可海了。就像户外马路上的摄像头,按道理是要做SPD的,有做的没?傻啊,那SPD比摄像头还贵!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10-31 23:29:47

可惜楼上不是给楼主审图的。天底下偏偏就有如彼的一堆SM审图人,不玩残不算玩儿~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10-31 23:31:57

可惜楼上不是给楼主审图的。天底下偏偏就有如彼的一堆SM审图人,不玩残不算玩儿~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10-31 23:2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不玩残不算完~
貌似应该是这样滴{:4_112:}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10-31 23:36:56

要是国家在论坛成立一个针对图审中心的仲裁机构,图审中心的审图师们就要注意加强自身学习喽!

fxy 发表于 2012-11-1 09:29:59

个人感觉,很多问题与审图人个人业务能力有关,同时也反应了我国规范制订方面的问题,很多需要个人理解的东西,各人理解的不同,就产生了歧意。

ffpdilt 发表于 2012-11-2 11:11:05

SPD主要还是针对电子信息系统,一般的家用电器,就免了吧

zhz30528 发表于 2012-11-7 09:52:20

审图人只是把自己对规范的理解,强迫性压倒我们设计人身上。

plainlife 发表于 2012-11-7 10:02:24

要是国家在论坛成立一个针对图审中心的仲裁机构,图审中心的审图师们就要注意加强自身学习喽!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10-31 23:3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这个建议很好啊!

wxh930039 发表于 2012-11-7 14:17:10

4.1)当厨房可能使用可燃气体时,应装设可燃气体探测器(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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