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10-25 11:20:47
说实话,我们以前也这么干过类似的设计,目的是节省投资。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2-10-25 12:51:31
本帖最后由 老康阁楼 于 2012-10-25 12:54 编辑
问个问题:1:在单体高层建筑中分段供电树干式,如10~20层,20~30层采用母线四芯L123,PEN,变电所出四根电缆L123,PEN,然后到10层,20层的母线转接箱,10层以上电井配电箱层层PEN重复接地楼板钢筋或LEB,这样行么?
2:在单体高层建筑中分段供电树干式,如10~20层,20~30层采用母线四芯,变电所出四根电缆,然后到10层,20层的母线转接箱,10层以上电井配电箱MCCB插接箱外壳接地,TT制这样行么?
gdx8785
发表于 2012-10-25 14:36:38
问个问题:1:在单体高层建筑中分段供电树干式,如10~20层,20~30层采用母线四芯L123,PEN,变电所出四根电缆 ...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2-10-25 12:5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1)TT系统无“重复接地”之说
2)TT系统也无“PEN”线
3)按你的描述是TN-C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2-10-25 15:37:31
是的,正是因为TT制没PEN,故在问题2中描述没有写相序,只写了“四根电缆”,应该是L123N,没写重复接地,写的是外壳接地,这种描述不知道对不对,我的本意是想描述做成,室内TT制。
在问题1中,是室内TN-C-S系统,因为干线采用的是4芯母线槽,楼层做PEN重复接地,可以么?
gdx8785
发表于 2012-10-25 15:47:45
问题1:单体高层建筑-----------
如果变配电间在建筑内------------------- TN-S
如果变配电间不在建筑内---------------- TN-C-S,从变配电间至建筑内配电间为TN-C;
从建筑内配电间配出---------TN-S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2-10-25 16:46:13
500问说的笼统了,我想知道详细点的结论,在改造项目中室内含变电所,干线只有4芯呢,我遇到现实中真有人做过室内TN-C-S的。
sgf2002
发表于 2012-10-25 17:02:20
吓一跳,原来说的是要求变电所一点接地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2-10-25 17:18:10
本帖最后由 老康阁楼 于 2012-10-25 17:25 编辑
呵呵,供电局认为的系统制式是从变压器出线端开始算
常规建筑院认为的是从变压器所在变电所的总配电盘馈线开始算
说法不统一么。。。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10-25 21:45:59
变电所TN-S可以,TN-C-S也可以。一点接地的作用,明显被虚夸放大;属于上纲上线,属于扯淡,属于自己打自己嘴巴。我设计无数多的TN-S,也没见出啥问题;我相信大家也都设计了不少。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10-25 21:48:43
一点接地:捡个芝麻当西瓜。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0-25 22:13:03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10-25 22:45 编辑
变电所TN-S可以,TN-C-S也可以。一点接地的作用,明显被虚夸放大;属于上纲上线,属于扯淡,属于自己打自己嘴巴。我设计无数多的TN-S,也没见出啥问题;我相信大家也都设计了不少。大鼻山 发表于 2012-10-25 21:4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1、变电所TN-S可以,TN-C-S也可以——
不一定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一点接地的作用,明显被虚夸放大;属于上纲上线,属于扯淡,属于自己打自己嘴巴——
有没有“明显被虚夸放大”,是不是“属于上纲上线,属于扯淡,属于自己打自己嘴巴”,相信时间会证明这一切(至少GB/T 16895.1-2008、GB/T 50065-2011已经提出要求了,尽管这两本规范均是推荐性的)。
3、我设计无数多的TN-S,也没见出啥问题;我相信大家也都设计了不少——
一则大鼻山不可能“设计无数多的TN-S……”;二则“没见出啥问题”也不见得就是最优设计(甚至有些出了问题也不见得必有反馈意见,或者出了问题压根就没想到在这个重要环节上有讲究);三则“我设计无数多的TN-S……我相信大家也都设计了不少”(惭愧惭愧,本人也设计了不少)能成为否定“一点接地”的依据吗?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0-25 22:14:55
一点接地:捡个芝麻当西瓜。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10-25 21:4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果真如此?
大鼻山是不是言过其实啦?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0-25 22:40:49
来日方长走着瞧。{:lol:}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10-25 22:51:32
IEC照样可以扯淡。它的条款一般都是通过简单多数表决的。不一定都足够硬朗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0-25 23:25:03
1、大鼻山的这句“IEC照样可以扯淡。它的条款一般都是通过简单多数表决的。不一定都足够硬朗”倒是没说错。
2、所以,比对一下,大鼻山更不能急着下诸如此类“明显被虚夸放大”、“属于上纲上线,属于扯淡,属于自己打自己嘴巴”、“一点接地:捡个芝麻当西瓜”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