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这个到底设置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
请教个问题,现在有一场地,场地内有两栋建筑,相隔大概15米,其中一栋是丙类仓库,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按照火灾自动报警及防火规范要设置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是,这栋楼内无消防设备配套用房。做建筑的把这些都设置在另外一栋附属楼内,附属楼一层有值班室(兼消防控制室),有柴油发电机房,半地下层有水泵房及消防水池。一层其它用房为餐厅、厨房等。二、三层为宿舍。现在我的问题是,我找不到有关这个附属用房做不做消防的规范或规定,那么,到底做还是不做?附属用房有800平和989平的两种。我做的是三个不同地方的收烟站,另有什么设计主意的问题,各位大神指点指点,感激不尽,图催的很紧。 大神来指点指点迷津!多谢多谢! 看你的描述,这个附属楼应该定为民用建筑。再加上你介绍的,这个附属楼必须做消防报警。规范是你查看《建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里面明确规定了。 你都既然做了消防控制室了,在附楼多放几个烟感又有何妨?
做了什么时候都不会找不出设计的问题,不做将来有可能会有大麻烦,你说做不做呢? 本帖最后由 苦逼设计123 于 2012-10-10 08:57 编辑
多谢两位,已经做了。 回复 4# lingyan
也不能这样说,有些业主就是要求给出规范依据才可以。否则他就是不同意做。 回复 1# 苦逼设计123
{:4_98:}我怎么看不懂,附属房的面积是多少? 回复 7# 董付
不管是多少,楼主介绍的这个附属用房 都必须做火灾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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