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防火规范编写组对应急照明的回复
直接贴出来多好 超过2M了,没法贴,要不您处理一下,贴上来? 本帖最后由 贾行家 于 2012-9-24 23:36 编辑我来吧
好东西,下载了 不知当年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2007年防火规范编写组对应急照明的回复”的这份正式复函,现今接手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版)编制组还认不认啊? 现在整合本的编制组也是当时的建规编写组的人,肯定是能认的 写进正式规范才算数。否则都是云 本帖最后由 jnjzsjy 于 2012-10-9 10:49 编辑
现在上海有的审图公司变态了,简单的标准厂房内的应急照明(自带蓄电池)也要求从总进线处设专用回路来配电。 5个手指有长短。 回复9楼,民规的新规定,没办法。 回复11楼,要说有没有办法——
嘿嘿,还是有办法的。回复意见:
标准厂房(工业建筑)内的电气设计,不能以“民规的新规定”来审图。 回复 12# 尺短寸长
呵呵,到底可不可以呀,感觉消防用电不属于一、二级的,应急照明接入本层也是可以的,92民规里面有,08民规取消了,那这个回复函算什么意思呀,没个准,不会做了!!! 回复 13# lina008
呵呵,到底可不可以呀——
GB 50016-2006管理组认为:可以!
JGJ 16-2008 编制组(删除原规定的这条)认为:不可以!
听谁的?{:mad:} 回复 9# jnjzsjy
我连续中枪{:4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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