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xia4000 发表于 2012-8-29 19:02:33

关于普通照明回路电线截面的选择问题

才转入设计没多久,最近在做一个照明系统的设计过程中,同事提出一个照明回路的干、支线截面积都要选用2.5mm2以上的铜导线,说是考虑规范有这一条,我找了下只有在《照明建筑设计标准》50034-2004的7.3.1中提到“照明配电干线和分支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分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2”,由此提出问题如下:
1、这个是照明设计最新的规范了吧,那所谓的不小于2.5mm2的规范是老版还是其他规范要求啊?
2、规范提出分支线截面不小于1.5mm2,那么主干线应该是要大于1.5的吧。那也就是说是选2.5及以上了吗?
3、导线截面的选择除考虑载流量外还需考虑机械强度的吧?

gdx8785 发表于 2012-8-29 19:51:32

1)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上有:"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平方毫米,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
2)是的
3)是的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2-8-29 20:34:10

常规设计除了一些控制反馈现在很少用1.5的线了。包括管子也很少用20以下的。

贾行家 发表于 2012-8-29 21:17:58

本帖最后由 贾行家 于 2012-8-29 21:20 编辑

只有住宅规范有此要求,是针对住宅这一特殊项目性质的规定,结果就被演绎成现在不管什么情况、不管什么负荷性质,只要是照明或者配电线路,到处都是2.5及以上的导体截面,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daxia4000 发表于 2012-8-29 21:25:23

回复 2# gdx8785


    感谢gdx8785版主的回答解惑,我查到您说的条文出处了,为最新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8.7.2条规定。再次感谢
另外,还有个疑惑是因为我做的是工业设计,那上述的规范是否具有适应性?而《建筑照明设计》作为照明设计的专业标准,应该是具有普适性的。那么一个不小于1.5mm2,一个不小于2.5mm2.怎么取舍?

贾行家 发表于 2012-8-29 21:28:52

回复gdx8785


    感谢gdx8785版主的回答解惑,我查到您说的条文出处了,为最新的《住宅设计规范》— ...
daxia4000 发表于 2012-8-29 21:2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以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依据,《住宅设计规范》只针对住宅项目,其他项目不适用。

daxia4000 发表于 2012-8-29 21:33:49

回复 6# 贾行家


    感谢贾行家版主的回答,那这么说来住宅的行业规范要求比工业建筑和其他建筑的要求是更高了。
这是为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主流思想么!{:biggrin:}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2-8-30 13:44:00

有一个问题,就是PE线最小截面不得小于2.5,照明线路用2x1.5+1x2.5表达不便,所以很多设计就开始用3x2.5了

谷香兰罗 发表于 2012-8-30 16:40:23

本帖最后由 谷香兰罗 于 2012-8-30 17:02 编辑

有一个问题,就是PE线最小截面不得小于2.5,照明线路用2x1.5+1x2.5表达不便,所以很多设计就开始用3x2.5了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2-8-30 13:4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PE线截面不得小于2.5,这是有前提的,不是所有情况下PE线截面都不得小于2.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写得非常清楚,当PE线与相导体不处于同一外护物内,有防机械损伤措施时,铜质PE不得小于2.5。而当PE线采用多芯电缆中的一芯、或者PE线与相线共管敷设时,这个最小2.5的规定是不适用的。(IEC规定同样,因为这条本来就是照搬IEC)。

只有住宅规范明确导体截面不小于2.5,个人认为这是针对住宅内的负载情况不明确性与用户的非专业性的特殊情况的规定。

在负载非常明确、专业人员维护的场所,不应将此住宅条文发挥进去。比如我一个5*5的小车间,2台0.37kW的泵、2只50W的灯,我照明和动力都用1.5的铜线分别穿DN20钢管敷设违反哪条规范了?有什么潜在危险?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2-8-30 16:45:00

请教楼上出处,我看新低压配电规范12页3.2.14.3;还是一样啊

谷香兰罗 发表于 2012-8-30 16:52:00

本帖最后由 谷香兰罗 于 2012-8-30 16:53 编辑

请教楼上出处,我看新低压配电规范12页3.2.14.3;还是一样啊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2-8-30 16:4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你自己写的那条就是出处


这条的前提条件写得够清楚了吧?

电缆外的保护导体、不与相导体共处与同一外护物内的保护导体。

jnjzsjy 发表于 2012-8-30 16:52:28

本帖最后由 jnjzsjy 于 2012-8-30 16:53 编辑

无论工业与民用项目,低压系统的导体截面选择应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3.2.2、3.2.7、3.2.8条的要求,PE线截面应满足3.2.14条的要求,住宅项目还应满足相关住宅规范或地方标准的要求。

谷香兰罗 发表于 2012-8-30 16:55:38

再截一张王老先生的书里的文字

MISS_T_J_Q 发表于 2012-8-30 17:18:24

受教了,继续努力学习画图。

daxia4000 发表于 2012-8-30 17:58:53

感谢各位的精彩回答,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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