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问题
接地电阻不达标,能否将本栋的接地极与相邻建筑接地极相连,从而降低接地电阻? 可以。而且双方都有此需求 可以连接,也推荐连接 1、接地电阻不达标?问:具体是怎样的“不达标”?
2、能否将本栋的接地极与相邻建筑接地极相连,从而降低接地电阻?
答: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 回复 4# 尺短寸长
电子设备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网,按规范要求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姆。但是现在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为3欧姆左右,没有达标,所以想将本建筑接地网与相邻建筑接地网连接在一起,从而降低接地电阻值。理论知识不足,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存在问题,所以请教各位前辈! 回复 5# 尼诺
{:dizzy:}
很多规范、标准,包括上海市的DGJ08-100-2003《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6.1.5 条中,也有这个“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的规定,然而,这些规定正确吗?
可惜可惜……无奈无奈……
http://www.docin.com/p-389441683.html
DGJ08-100-2003上海市《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如果,本建筑与相邻建筑均采用TN系统供电,接地网连接在一起,可以,
如果,本建筑以TT系统供电,本建筑接地网与相邻建筑的接地网连接在一起,不一定可以。 真心期盼,国标修改错误设计规定的进程,加快加快再加快。
电气设计人员的日子,真的不好过呀。{:4_100:} 真心期盼,国标修改错误设计规定的进程,加快加快再加快。
电气设计人员的日子,真的不好过呀。{:4_100: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8-25 21:1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感啊。 这种做法不推荐。 相邻两座建筑物,一般来讲接地制式会是一样的了,从雷电防护上讲,GB/T21714.3-2008的E.5.4.3.6条可以看出,连接上能有一些用处的。当然目的和用法不太一样了。。。。 “相邻两座建筑物,一般来讲接地制式会是一样的了……”的说法没错,但至少,下列两种情况,是不允许了。
第一种情况——
本栋建筑物采用TT系统供电,相邻建筑物就是负责向各建筑物供电的10kV终端变电站,本栋建筑物的接地极与10kV终端变电站(相邻建筑物)的接地极就不能连接在一起。
第二种情况——
本栋建筑物采用TT系统供电,相邻建筑物也是采用TT系统供电,此两栋建筑物属于 GB 50054-2011 中 5.2.14 条文说明的“当有多级保护时……如果被保护的各级外露导电部分在不同的建筑物内,或在屋外相距较远的地方,则各级应采用各自的接地极”,则两栋建筑物接地极就不能连接在一起。
GB 50054-2011
5.2.14 TT 系统中,配电线路内由同一间接接触防护电器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保护导体连接至共用或各自的接地极上。当有多级保护时,各级应有各自的或共同的接地极。
条文说明
5.2.14 当TT 系统配电线路内由同一保护电器保护的几个外露导电部分之间相距较远时,每个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导体可连接至各自的接地极上。
当有多级保护时,如果被保护的各级外露导电部分在一个建筑物内,则应采用共同的接地极;如果被保护的各级外露导电部分在不同的建筑物内,或在屋外相距较远的地方,则各级应采用各自的接地极。 本帖最后由 cqzrm 于 2012-8-27 14:20 编辑
如果两个建筑物之间有大量信号和电源电缆,从防雷保护的角度做这样的连接是有好处。但是,对一般建筑物,外围接地体的敷设、维护和耐腐蚀等问题需要考虑,而且规范要求埋在素土中的接地体用什么材料?铜、不锈钢。所以,我觉得不值得推荐。
问题是:某图审借此提出来,低压进线的建筑物只要10欧姆就行了,因为,变配电所引来的电源保护线的系统电阻是1欧姆,这个单体建筑物的接地电阻就达到了联合接地的1欧姆了。。。
图审的说法问题在哪里? 也许是指PEN线或PE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 没见过这么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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