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规》,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民规》,究竟应该何去何从?多年以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曾经对我国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起到规范、指导的重要意义,但随着电气规范的更新换代,民规的现行版本JGJ16-2008与现行规范的矛盾越来越多,已经到了应该取消的时候了。
目前,民规各章节都有对应的电气设计规范,比如《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等等,且不断在更新换代,这些专项规范与民规的矛盾越来越多,常常让设计人员无所适从。
随着新一代专项建筑设计规范的发布和执行,比如《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展览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专项建筑的规范也会越来越多,而作为大杂烩的怪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究竟还有什么作用?
《民规》,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大浪淘沙,《民规》何去何从由其自身的生命力决定! 赵本山哪里去了,让他来扯扯蛋! 干这行的,都要习惯规范缠身…… 让编制者自己决定吧。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各专项建筑设计规范的指导性文件,不会取消的。 应该取消掉
没有价值了 幸亏写明“适用于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做民用的沉默不语。 幸亏写明“适用于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做民用的沉默不语。
贾行家 发表于 2013-3-18 16:3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真是幸福!
好不开心!{:smile:} 应该自生自灭。。。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