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疑惑:
3.1.12 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必须装设保护导体。(疑问一:语法是不是有问题,那个是主语?;疑问二:装设的保护导体,是不是一定是指从配电箱引来的PE线,能不能是就近接地导体,如TT系统?)3.2.8.4 中性导体已进行了过电流保护。(疑问:此处的过电流保护,是指在中性线上单独加断路器?还是指在相线与中性线上同时加断路器?若是指单独加断路器,很明显是有隐患的;若是加在相线与中性线上,本条的主旨是中性线导体可小于相线导体,那断路器整定值如何设定?)
3.2.14 第5条中的3)条:当铜导体(此处省去很多字)所有铜导体截面积的总和不应小于10mm2,(疑问:为什么是10mm2) 必须自己先顶一下,不然就沉底了。 你分别搜索一下,2个话题本坛早有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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