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kansl 发表于 2012-7-24 11:48:08

办公楼用不用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办公楼用不用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该按哪条规范啊,我现在有一个总建筑面积5000平米左右的一个办公楼   想确定确定到底需不需要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9:}

不代表 发表于 2012-7-24 11:56:27

在天朝,做也对,不做也对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7-24 13:07:43

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3.1.3 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多层及单层建筑:
……
1)9 层及 9 层以下的设有空气调节系统,建筑装修标准高的住宅;
2)建筑高度不超过 24m 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
……

关键在于,2009 年《民规》研讨会纪要坚持认为:13.1.3 条规定,没错!{:3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7-24 13:09:48

回复 1# wokansl

问你单位电气专业老总或电气专业负责人,比较靠谱。

hbsjzsjy 发表于 2012-7-24 14:24:37

如果一个公共厕所没有按13.1.3 条规定设计消防报警系统,而该建筑物火灾时导致人员伤亡,设计人员不会被究责吧{:4_115:}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7-24 14:55:11

回复 5# hbsjzsjy


{:4_110:}

geheime 发表于 2012-7-24 14:56:27

咨询王总去··
我只能说民规编得很有内涵。
1.9 层及 9 层以下的设有空气调节系统,建筑装修标准高的住宅;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就是高级住宅,,民规要来解释一下,很有内涵。建筑水平不错。
2.该加上修饰的“建筑高度不超过 24m 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却没有加。
民规就是多抄西抄抄来的,抄就好好抄吧,还经常抄漏。

栀子花开 发表于 2012-7-25 17:09:51

问你单位电气专业老总或电气专业负责人,比较靠谱。

总建筑面积5000平米左右的办公楼,本人认为最好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7-25 17:18:47

本地消防部门的人员曾经比较含蓄地解释:消防审查是以国标为准的。(我们理解消防审查中《民规》基本不作为依据{:4_112:},实际情况与我们理解也基本一致)。
楼主所述办公楼到底做不做FAS,我觉得咨询当地消防部门最靠谱。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7-25 17:23:29

回复 9# yangyang7201

yangyang7201 所言比尺短所说,更靠谱。{:4_126:}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7-25 17:33:30

回复 10# 尺短寸长

尺总说笑了,惶恐惶恐!{:4_125:}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7-25 17:51:23

回复 11# yangyang7201

没说笑啊,是真心话!{:4_118:}

yjgabc 发表于 2012-7-26 09:37:54

回复 9# yangyang7201


    此言不虚,南京的工程是丁类厂房,我问南京当地的消防局,规范说丁类厂房可以不做应急照明,人家和我说,我们除了参考规范,还要根据现场实际才能决定是否要求你做。我一听,得了,还是做上吧,免得等楼盖完了,人家现场一看须增加,我哭都来不及。

geheime 发表于 2012-7-26 18:35:37

厂房的应急照明本来就和实际情况有关,条文解释里也有说明。一般消防的还是喜欢让设计院把应急照明做上,疏散指示可以不做。至于火灾自动报警,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对于民规我只能说合理的就接受,不合理的就放一边吧。民规新增加的条文基本上都不在条文解释里进行说明,让人很郁闷,根本就不像GB那么负责,哪怕多几个字少几个字也会做出相应说明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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