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为何要用GB50016-2006审?
今天很郁闷,一个二类高层住宅被GB50016-2006给我审出了强条!该工程二路低压进线,类似于09DX003的住宅案例,设两个总配电柜。消防电梯等消防负荷分别接于两个总配电柜总开关后,专用回路配至末端配电箱双切开关。现在审图提出,消防电梯不能接于总配电柜总开关后,依据上述规范11.1.4条。我很郁闷,为什么就不能在总开关后,切断非消防负荷可以一个一个回路的切,未必要一个开关就全部切断嘛。我们常做的变压器出线回路,也不是有个总开关嘛,难道消防负荷要从总开关前接,消防断电只能断总开关?我真的郁闷,这个图以前审过一次没问题,这回换个审图公司就是强条了! 在图上把2个总配电柜所在房间标为配电室,然后参照GB50045第9.1.3条及其条文说明解释应该就能过了。 遇见这样审图的老太太不能客气,坚决顶回去,高层建筑用低规审,本身就说明老太太对工作敷衍! 本来就标注的是配电室,而且整个工程也就这一个配电室。我写了回复过去,注明这个工程不适用于GB50016-2006,能满足GB50045-2005.9.1.3的要求。这个审图很诡异的是,还有消防风机等同样的消防负荷他未提出问题,独独提出消防电梯要接在总开关前。太抠字眼了吧。
另外,我不晓得这位是不是老太太。现在还不知道正式结果如何,我给大家发后续报道。 关注中!!! 一个字来形容 —— 乱!
严重关注后续报道。 找审图的沟通一下了 就是用《建规》审图也没违反强条啊,审图的也太强大了吧 现在画图的内心要多么强大才行啊?。。。。。。 期待楼主后续报道。感觉审图拿建规来说事,也行,毕竟建规比高规晚一年,也许后面融入了一些新的思想,我也遇到过拿建规审高层的,不过应该是建议的语气。
继续关注该问题。
不过,楼主这个有生活水泵房吗?如果没有,是否可以这样做:二类高层住宅,动力应该就消防负荷,你就单独做个动力箱子,一箱两室,放射式供电至末端。 11.1.4 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低压总配电室或分配电室至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如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等)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
判强条有点严了,电源从外部进来,这是个二级配电,消防负荷末端切换。我一直这么做的 然后呢?然后呢 本工程的动力包含消防潜水泵、消防电梯、正压风机及热水循环泵。回复写上去后,现在还没拿到正式的审图报告,要是在正式的报告里给我判强条我就冤死了! 哈哈,山东经常有这样审的。 不怪任何人,就怪规范说得不清楚。标准图出来澄清也不管用,人家就按规范加自己的理解审。
做设计要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弄清楚哪里的项目,哪个公司审,再考虑方案。
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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