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柴油发电机的项目,变配电室几段母线?
新版供配电规范实施之后,大家在做有柴油发电机项目的时候,母线还是按3段设计,还是按4段设计了? 楼主给个意见,先,{:smile:} "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4_112:} "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7-9 10:2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sad:}{:sad:}
{:huffy:} {:huffy:} 哈哈,这个话题的帖子很多了。 供配电规范没有本质性改变什么。所以:一台变压器+发电机,就是2段母线;二台变压器+发电机,3段母线足够。 争论很多的一个问题,直到现在规范编制组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清晰的解释。对于规范条文继续纠结吧!至于具体项目设计,按楼上的思路倒是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我会这样做。等着图纸审查时碰运气吧! 本帖最后由 闻见知行 于 2012-7-10 14:17 编辑
供配电规范没有本质性改变什么。所以:一台变压器+发电机,就是2段母线;二台变压器+发电机,3段母线足够。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7-9 17:4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在GB50054-2011中有如下规定:
“第4.2.2条 同一配电室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断措施。”
在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有如下规定:
“13.9.5 建筑物(群)的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4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
上述条文如何考虑? 在GB50054-2011中有如下规定:
“第4.2.2条 同一配电室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断措施。”
在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后文简称《民规》)中有如下规定:
“13.9.5 建筑物(群)的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4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
上述条文如何考虑?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7-10 08:4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间接要求一级负荷要独处一段母线。而低压屏自身壳体为金属的,就算一种防火隔断咯 依然是3断。4段没有必要。 回复 9# 大鼻山
请问“第4.2.2条 同一配电室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断措施。”
防火隔断措施有那些?怎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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