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回路定义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hehe99 于 2012-5-29 16:48 编辑规范上定义双回路供电,说宜由双回线路供电。
那么由一个电站引来一路10KV电源到用电单位变电所,变电所里面设置两台互为备用的变压器,1#和2#,对于下面的二级用电负荷来说,可不可以从1#变压器低压柜出一路主电缆,再从2#变压器低压柜出一路备电缆,来满足二级用电负荷双回路的用电要求呢。
补充:我觉得满足要求,但是审图办不这么认为,他认为上级电源还是属于单电源,不满足二级用电负荷要求,我就想了一个方案二,如果我从一个电站里面不同开关引来两路互为备用的10KV电源到用电单位的变电所里面,这样是否能满足双回线路供电要求呢,但是这样做问题是高压我互为备用一次,变压器也互为备用一次,是不是浪费啊 完全满足,搞急了从一个变压器出2回路! 万能的民规不是说了嘛
2回路 就是引自2个变压器
没必要取自2段不同10kV母线
供配电规范写的 一级负荷 1个电源发生故障、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害。所以要2个10kV母线
二级负荷同时受到损害是可接受的。2回进线引自1个10kv母线,就是这种。 50052-2009里面
最牛逼的名词就是【双重电源】了
2.0.2条解释
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 “被认为”是相互独立的。
被谁认为?
应该是业主委托供电局鉴定了
不了解 供电局是如何做判断、如何鉴定的 这样引出,是不是还是单电源啊,双电源要互相独立嘛 本帖最后由 jychen1 于 2012-5-31 09:16 编辑
一路10KV是单电源啊。
如果是二级负荷,只有上柴发;另引一路10KV不划算,也不太可能。
这样一来,其实质又变成一级负荷了,没有办法。
所以建议二级负荷说法取消。 回复 6# jychen1
“所以建议二级负荷说法取消。”---情况很多很复杂,
二级负荷的量与面都比一级负荷多得多,还是不取消的好! 技术措施2.3.2第一条说明:由同一座变电站两段母线分别引来的两个回路在适当位置自动或手动切换供电。我理解就是一个电站两段不用的母线个各出一路10KV电源,这两路10KV电源互为备用,引到用电单位的变电所,对应用电单位的变电所来说,虽然两路10KV供电,但是都出自同一个变电站。 双回路是同一变电站的同一母线出两回线路。
双电源可以是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出两回线路(前提是上一电压等级为两路进线);或不同变电站出两回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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