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线是断还是不断?
<GB50054-2011> 3.1.11(3),除在TN系统中,当中性导体为可靠的地电位时可不断开外,应能断开所保护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GB50054-2011>6.4.3,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0mA;当动作于电源时,应断开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
建筑物电源为TN-C系统,入室PEN线重复接地,进行C/S转换,从PE端子排引出N线。
N线应该是可靠接地,按3.1.11(3)要求可不断开N线。如按建筑物电源论,应按6.4.3断开回路所有带电导体。
大家来论论,此处的N线是断还是不断。 GB50054-2011> 3.1.11(3),除在TN系统中,当中性导体为可靠的地电位时可不断开外,应能断开所保护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
<GB50054-2011>6.4.3,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0mA;当动作于电源时,应断开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
建筑物电源为TN-C系统,入室PEN线重复接地,进行C/S转换,从PE端子排引出N线。
N线应该是可靠接地,按3.1.11(3)要求可不断开N线。如按建筑物电源论,应按6.4.3断开回路所有带电导体。
大家来论论,此处的N线是断还是不断。
lhchen 发表于 2012-5-28 20:3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动作于电源?念不通啊 LZ少打了两个字“动作于切断电源” 这两个其实是一个问题。
IEC标准要求 RCD必须保证被保护回路内所有带电导体的断开。在TN-S系统中,如果电源的中性导体确实为地电位,则中性导体不需要断开。
GB50054-2011基本上反应了这个说法。
众所周知,王厚余老先生多年来一直呼吁防止四极开关的滥用,也多次撰文阐述其观点,其主要观点为在TN-S或TN-C-S系统的建筑屋内的TN-S部分,只要做了总等电位联结,就认为其为“地电位”。也就是楼外的地电位为大地,建筑内的地电位为“等电位这个地”。
我要再提醒一点,IEC提到此条时,特别注明:the conditions for verification that the neutral conductor is reliably at earth potential are under consideration。
意思是:确认中性导体确实为地电位的条件在考虑中。
以我的水平不足以评论IEC为何非要RCD断开所有带电导体,也不足以证评论王老在某文章中认为,IEC这么做是因为德法等国TT系统采用较多,而美日英等国采用TN-S系统较多。因而英国的IEE只说RCD应能断开全部相线。(如果真是这样,那么IEC大可把规范明确表达,而无需说什么还在考虑中。。。。。。)
我个人认为,此条依旧存在争论,所以国标只好基本引用原文。
这么做貌似严谨,实则很不妥当。当在规范中无法明确何为地电位时,以中国之现状(防火要求RCD大量使用,甚至有人已把剩余电流监测系统也对应此条,从而不知道该用什么极数的开关),以中国从业人员水平只之现状,无论图审和设计都无法判断何为地电位,从而不知道该用什么极数的开关。
无论是四极开关的滥用或是无明确科学规范依据情况的全部使用三极开关,对中国都不是一件好事。
亟待规范编制组切实解决此问题。这么大的中国,载人航天都成功了,配电该用几极开关这个最基本的事情在国家层面的规范中明确不了?怎么也说不过去吧?要不然自己做实验,要不参考发达国家现成的经验,再不行统计我国实际运行的情况,这是很难的事吗? 顺便说一个小发现,回答此问题搜索资料时,百度出一篇文章,看题目以为不同的人有新观点,结果发现。。。
http://wenku.baidu.com/view/69050ca2b0717fd5360cdcfb.html?from=rec&pos=1&weight=4&lastweight=2&count=5
再提醒 对照王厚余《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第二版,P136~139,P142~144等页。
挺无语的,你们懂得。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5-29 08:43 编辑
虽然,“确认中性导体确实为地电位的条件在考虑中”,但是,在 TN-C-S 系统的 C/S 转变处(TN-C 系统转变成 TN-S 系统处),完全可以认为“应能断开所保护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即“切断相导体”——
断开相导体,此处的 N 中性导体完全与地电位的 PE 线等电位。
故:
GB50054-2011 的 3.1.11(1)“除在 TN 系统中,当中性导体为可靠的地电位时可不断开外,应能断开所保护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正确;
GB50054-2011 的 6.4.3“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0mA;当动作于切断电源时,应断开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少写半句,若写成“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0mA;当动作于切断电源时,,除中性导体为可靠的地电位时可不断开外,应断开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则可与 GB50054-2011 的 3.1.11(1)设计规定保持前后一致。
意见:
TN-C-S 系统的 C/S 转变处(TN-C 系统转变成 TN-S 系统处),若负荷侧发生漏电且漏电值超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或“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动作值,切断电源时无需切断此处的“N 中性线”。 楼上何为“TN-C 系统转变成 TN-S 系统处”?为何要强调于此? “TN-C 系统转变成 TN-S 系统处”——此处无争议;
TN-S 系统的其他地方,目前还存在争议,尤其是装设多级 RCD 的下级 RCD,涉及切断其“N 中性线”。 对这个问题已经疲倦了 感谢3楼纠正,是“动作于切断电源”。 真的涨了不少见识,非常感谢 TN-C系统N线(PEN)线不允许断开,TN-S系统N线可以断开,PE线不允许断开 要求切断中性线,保护中性线的观点,是因为怕中性线带电。反对切断中性线,保护中性线的观点,认为切断节点容易在运行时,造成断零,断开保护回路。到底要不要加中性线断口呢,我们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需要断开的坚决断开。可以不断的,也可以不断。
漏电保护断路器,有动作电流标准,有不动作电流标准,就是没有在多少大电流情况下也能可靠动作的标准。
不要以为 30mA 能够动作,300A也一定能够动作。漏电保护装置设计原则,其铁芯的 B-H 曲线运行工作点,选择相对较高位置,也就是安匝数较大。这样有利于测量微小的漏电流,但很容易进入磁饱和区。当铁芯进入磁饱和区,磁通不再变化,二次绕组是不感生电流的。也就是在大电流情况下,漏电保护动作可靠性缺乏理论依据。
人遭受电击的电流是有限的,因为人体电阻怎么也在1000至2000欧姆。但是,作为间接保护就不同了,电流有可能就是单相短路电流。单相短路电流要比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大很多,比三相短路电流小很多。作为配电系统总开关处,单相短路一定使得过流保护动作,那么也无需讨论单相接地保护了,也无需用漏电保护补充单相接地保护了。
当一种保护缺乏理论依据时,当一种保护连起码的可靠性都不足以保证时,谈其中性线该不该断,实际意义也不大了。从间接接触防护角度,根本就不应该安装这个 RCD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