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27 13:32:52
规范原话:“714.413.2 如果布线系统的金属外层(如果有)是用绝缘材料(套管)和照明柱的可导电部分隔开,就可认为已满足II类设备的保护要求”。JHL123321 发表于 2012-5-28 09:04:16
线缆是线状,长度很长;设备是点状;设备的绝缘一般比线缆好做,防电击效果也好JHL123321 发表于 2012-5-28 09:06:57
我那天也就逗逗闷,蛮把二者搞在一起玩一下而已JHL123321 发表于 2012-5-28 09:08:39
来论坛玩,心态很重要,才会开心JHL123321 发表于 2012-5-28 09:14:57
微乎其微的问题,无伤大雅,应该不用太较枝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28 19:15:12
是呀,在探讨中共同提高嘛。我也是在你启发下,才去查找规范依据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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