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行之有效?
是指“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电流公式替代“热继电器”的整定电流方式?
GB 50055-93
看不懂 !
一、过电流继电器返回系数的作用:
1、可以避免过电流继电器频繁启动停止。如果遇到尖峰过电流,继电器启动,当过电流低于整定值立即返回,高于整定电流再立即启动,可能会造成继电器频繁启动停止(并不一定动作,还有时限限制)。
2、可以避免过电流继电器误动作。为方便计算假设过电流整定未考虑返回系数时整定值为4A,返回系数为0.8。那么当遇到尖峰过电流超过4A、并在时限内降到3.5A的正常值时继电器仍会动作,因为这个数值高于返回值4X0.8=3.2A,所以就产生了误动作。如果计算时引入了可返回系数,则整定值为4/0.8=5A。当遇到尖峰电流超过5A时动作、并在时限内降到5X0.8=4A以上时,仍不返回而动作。
二、为什么速断保护不引入返回系数
无论带时限速断和瞬时速断,电流超过整定值都是要动作的,它的整定电流比较大,远超过电流状态,切除故障后继电器返回,而不是靠电流降低返回。
三、低压过载热继电器的可返回特性
低压过载热继电器的可返回特性用于躲过低压电动机启动时由于热惯性产生的误动作,在规定电流倍数、规定时间内能可靠返回,跟继电保护中的可返回系数不是一个概念。
从以上分析看2011版规范中的公式应该是错了。
以上都是个人的粗浅理解,可能会存在不少错误之处,请批评指正。 2011版规范中的公式应该是错了。
1问:
这也能错,为什么?
2问:
至今不改,为什么? 如果按照2011规范,配电断路器的热保护岂不是也要按照那个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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