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gao 发表于 2012-5-21 10:52:05

树干式配电采用母线槽+插接箱,母线槽可以缩径么?

菜鸟的小问题,路过的高手帮忙解答下,先谢谢啦。

最近无聊翻公司旧项目的图纸,看到其中一个项目的配电干线,起始端是1600A的母线,供10层,到了7层,缩径成了800A的,

根据低规里面的公式:Ijs≤In≤Iz

那段800A的母线的过负荷保护没办法用变电所内的开关保护的,等于只能靠插接箱内的开关保证4个分支都不过负荷,从而保证该段线路不会过负荷,有点儿用负载侧开关保护电源侧线路的意思,这样可以么……

liuzd 发表于 2012-5-21 11:20:49

缩径处需要加保护电器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21 11:44:33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5-21 11:58 编辑

回复 1# dhgao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6.3.4 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或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当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之间的这一段线路没有引出分支线路或插座回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过负荷保护电器可在该段回路任意处装设:
1 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距离不超过 3m ,该段线路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不靠近可燃物;
2 该段线路的短路保护符合本规范第6. 2 节的规定。

若 7 至 10 层插接箱内的开关保证其长延时过负荷保护整定电流的总和不大于 800A,且缩径成了 800A 的这段母线槽的短路和接地故障能由起始端保护电器保护(满足动作灵敏度要求),这样就是可以的。

dhgao 发表于 2012-5-21 14:04:07

回复 3# 尺短寸长

但是6.3.4前提是保护电器处和回路载流量减小处之间的线路,没有引出分支回路或插座回路,因为那7F~10F每层都出来了一个插接箱,这可能就不适用了吧。

我看了下条文说明,
6.3.4 本条第1款规定是为了操作与维护方便,例如一段安装在高处的水平母干线变截面后经插接开关箱引至配电箱,插接开关箱可以安装在便于操作的高度,但距离母干线截面减小处的距离不能大于3m。

这等于是和老低规的4.5.2一样,而且这个比老低规还严,原来还有一个4.5.3可以处理超过3m的情况,现在等于限制在3m内。

编规范的人大概不去混现场的吧,谁会按说明这样操作啊,母线做一次变径,但这个变径段只能配一个插接箱,这段距离还不能过3m……这种小流量、短距离的场合,母线根本不如电缆啊……

这个项目已经完工了,人员都跑光了,也找不到竣工图,根本不知道最后怎么处理的,真蛋疼……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21 22:06:34

回复 4# dhgao

确实,此段线路存在“分支回路”,但从道理上分析,若 7 至 10 层插接箱内的开关(7 至 9 层算 3 个“分支回路”)的所有长延时过负荷保护整定电流的总和不大于 800A,就能保证“缩径成了 800A 的母线槽”满足过负荷保护要求,至于短路保护是否满足,另论。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5-21 22:52:04

工厂内变径是说不过去的,我们变径的说法就是变径后的那段母线不可能过负荷,当然短路电流的灵敏度要检验,我们现在变径的原则是变径一次,界面最多减半。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5-21 22:53:11

工厂内不变径是说不过去的{:sw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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