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5-17 18:48:12

...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2-5-17 18:3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一定加上,一定加上!!!

rain 发表于 2012-5-18 09:37:08

回复 10# yangyang7201


    让人家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不妥吧。

rain 发表于 2012-5-18 09:44:15

回复 27# 尺短寸长


1、规范错不错,个人可以质疑,可以提问,可是想单凭个人之力来否定规范这难度太大了吧,最多只能沟通或不执行。
2、理解不一样可以沟通吗,这种事太多了。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5-18 10:07:52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2-5-18 10:11 编辑

回复yangyang7201


    让人家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不妥吧。
rain 发表于 2012-5-18 09:3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rain兄说得有一定道理!
我想表达的是:虽然裁判员大多都是运动员出身,无奈疏于竞技场多年,对如今之规定动作理解出现偏差,其评判标准已将规定动作无形中升级为高难度动作,普通运动员已无法完成。
那么,此时是不是应该请裁判员按照他的评判标准,竞技场上实践一番,以便今后更好的掌握评判标准,以免运动员为难?此方法不仅适用于裁判员,也适用于裁判规则制定委员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18 10:17:31

回复 33# rain

难度太大——是的。

秋石
发表于 2010-7-25 23:38
……
看看马丁(德国神父)于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书写的吧
当他们来抓工会组织者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我反正不是工会的人。
当他们来抓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我反正不是犹太人。
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我反正不是天主教徒。
后来,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9 15:58:15

关于线槽“加隔板”,设计院就多写这三个字,简单易行,但施工中似不多见(估计属于非标产品的缘故)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5-19 16:14:43

现在审查提出:

3 火灾应急广播线路,不应和火警信号、联动控制线路同线槽敷设。
加隔板也是同线槽。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5-17 09:2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线槽“加隔板”,设计院就多写这三个字,简单易行,但施工中似不多见(估计属于非标产品的缘故)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9 15:5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最最邪恶的是人家审图师是连“线槽加隔板”这一招也不让用的。怎么办?

han2003 发表于 2012-5-19 22:45:43

最最邪恶的是人家审图师是连“线槽加隔板”这一招也不让用的。怎么办?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5-19 16:1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隔板两边加线槽呗。。。。。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5-19 23:01:56

那就隔板两边加线槽呗。。。。。
han2003 发表于 2012-5-19 22:4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4_112:}必须的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9 23:23:25

审图还提这,没辙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20 08:07:33

审图师的再学习、再培训、再提高,非常非常重要。
只知道现有规范的“强规”和“强条”,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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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恨不能把民规给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