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喷淋用做火灾报警吗?
请教各位:有一个小饭店,1~2层为饭店,三层为歌厅,每层面积是500平米,现在水专业只在三层设了简易喷淋,只有一个水流指示器,请问,现在还用做火灾报警吗?只把水流指示器信号引到消防泵房可以不?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4-25 10:27 编辑看岔了。{:sweat:}
按 JGJ 16-2008 规定,应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公建,就得做)。
按 GB 50016-2006 规定,可不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4-25 10:27 编辑
但注意:
饭店厨房若使用燃气,必须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强条)。 请教李总:如果按 GB 50016-2006 规定,不做火灾报警系统,水流指示器电气专业就不用管了吗?还用把水流指示器信号引到消防泵房不?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4-25 10:28 编辑
回复 4# 890214
对不起,可不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4-25 10:28 编辑
看岔了。{:4_125:} 回复 4# 890214
该建筑:
1、饭店厨房若使用燃气,必须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强条)。
2、如果附件的主体建筑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议将水流指示器信号和监控阀信号送FAS;
如果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流指示器信号和监控阀信号送有人值班场所,比较妥当。 得看:
1、业主的委托设计要求;
2、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
3、当地设计、审图是否认同 JGJ 16-2008 关于 FAS 的设置规定? 是否以此规定作为设计、审图的依据? 建议:
饭店厨房若使用燃气,必须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同时,事故通风机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联动开启。 别人做喷淋,常规电气还是设报警的,可以是个参考。水流指示器,信号阀都是不能启动消防泵的,接FAS系统即可,到泵房不需要。 饭店厨房若使用燃气,必须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强条)。......
这个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信号要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吗?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4-27 16:48 编辑
按日本《消防法实施令》(1997 年修改公布)的第 21 条规定:
“总面积在 300m2 以上的会客厅、饭馆及类似场所(饮食店,旅馆、旅店或招待所)”——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可作为参考。 GB 防火规范未作强制要求。 回复 11# 890214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若是燃气公司设计,就难说了。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4-27 19:55 编辑
http://www.jzdq.net.cn/club/viewthread.php?tid=21520&extra=&page=1
9#楼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1-11-4 17:33
新的上海住户设计规范,我没有见到耶,啥规范?这个煤气报警江苏2009和2010年有个审图答复:
2009审图答复.jpg (17.56 KB)
2010审图答复.jpg (11.4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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