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eyue 发表于 2012-3-30 22:22:41

关于新雷规的好消息

今天听林维勇老先生讲课,他说很快要出新雷规的勘误,对一些容易引起误解的语句作修改调整。
另外他也明确表示,采用自然引下线时,不需要再设专设引下线。

jychen1 发表于 2012-3-31 08:14:29

我觉得中国电气界有些悲哀啊!
无语………………………………

890214 发表于 2012-3-31 08:18:26

他说很快要出新雷规的勘误,
无语………………………………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3-31 08:47:09

本帖最后由 东海龙王 于 2012-3-31 04:49 编辑

瞎搞。
此规范可否取消?

yjgabc 发表于 2012-3-31 10:32:11

我觉的以后所有的规范都可照此办理。出规范挣一遍钱,出勘误在挣一遍钱,一举两得。一本规范挣两次钱,多好!既为国家GDP做了贡献,自己又得了利。几位大佬们被各地的协会争相请去讲课释疑,谁掏听课费,我就把规范的真实意思告诉谁。不报名参加听课的钓丝们,自己闷头去理解吧,歧义的语句含混的条文,任凭大家在网上吵吧,道听途说的听点上课流出的释义,我就是不把本应在规范中解释清楚的话在规范里写出来,要不大佬们的讲座谁去听啊。

dmd888 发表于 2012-3-31 11:04:09

谁来担责?谁该受罚?受害者谁来补偿?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掩面美女,拿掉琵琶,结果是一张整容失败的脸
    真TM的操蛋。LZ也想骂人了。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3-31 11:14:03

IEC 62305的转化标准都有了,还要这个GB50057干什么?
仅仅为了一些人的面子吗?是否和民规一样?

urpig 发表于 2012-4-1 13:39:04

国家可以设一个月刊——————每月登一些勘误就能凑够64页、80页

911room 发表于 2012-4-1 15:05:47

谁来担责?谁该受罚?受害者谁来补偿?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掩面美女,拿掉琵琶,结果是一张整容失败的脸 ...
dmd888 发表于 2012-3-31 11:0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不必求全责备,有修正勘误总比没有好,“一年建,十年修”,只要越修越好不要越修也坏。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4-1 18:07:43

这本规范都弄了5、6年,也不知道这样的规范后来是咋出台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 18:43:56

不管咋样,勇于承认错误,知错就改,毕竟还是好样的。

就怕错了,还嘴硬骨头酥地死不认账,就杯具喽。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 19:10:30

这两天就碰上一件事,有审图人员坚持己见:

医院1、2类场所上方的照明灯具、风机盘管(照明灯具、风机安装高度:离地3m),其额定电流不大于32A的终端回路,在采用TN-S系统且满足接地故障动作灵敏度的情况下,必须按《民规》JGJ16-2008的12.8.4条规定,装设不大于30mA的RCD,否则审图不予通过。

请问:该审图人员对《民规》JGJ16-2008的12.8.4条规定的理解,正确吗?

wosuwoxing 发表于 2012-4-6 11:14:06

这两天就碰上一件事,有审图人员坚持己见:

医院1、2类场所上方的照明灯具、风机盘管(照明灯具、风机安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 19:1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审图人员也太教条了吧,这条规范出来时在培训时问过讲课的,他说就是按民规走,但明显抄袭错了。和IEC标准说的不是一回事,和王厚余先生在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中的内容也不相符。就别执行了,尺总直接用IEC转换的规范顶回去算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6 21:53:23

审图人员也太教条了吧,这条规范出来时在培训时问过讲课的,他说就是按民规走,但明显抄袭错了。 ...
wosuwoxing 发表于 2012-4-6 11:1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我自己的事,是其他院设计人员觉得冤枉(这位同行自己也具备审图资质),与我探讨此事,我们一致认为审图人员的认识是太教条了。

但是,人家审图人员就是认为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其他人包括专门设计医院的专业院的老总的认识,都是错误的。

唉!!!

han2003 发表于 2012-4-6 22:07:36

审图的千奇百怪的意见,我倒是也遇到了好几次,遇到固执的对条文机械理解的人,谁也没辙。。。规范如果能够有错就改,也是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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