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疼的规范
本帖最后由 新手入门 于 2012-3-21 17:02 编辑GB50052-95
第4.0.12条 设计低压配电系统时宜采取下列措施,降低三相低压配电系统的不对称度。
一、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三相平衡。
二、由地区公共低压电网供电的220V照明负荷,线路电流小于或等于30A时,可采用220V单相供电;大于30A时,宜以220V/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JGJ16-2008
3.4.9 为降低三相低压配电系统的不对称度,设计低压配电系统时宜采取下列措施:
l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2 由地区公共低压电网供电的220V照明负荷,线路电流小于或等于40A时,宜采用220V单相供电;大于4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供电。
目前正学习,以后逐步补充
不知道这群家伙是干什么吃的,你编制JGJ16连52都没有读过? 哦 搞错了09的改成60A了
应该不算冲突了 还是冲突的,应当这样问一问:
不知道这群家伙是干什么吃的,你编制52连JGJ16都没有读过?
两部规范都是瞎编,到再修订,可能会改成不大于100A呢。 5.0.15 设计低压配电系统时,宜采取下列措施,降低三相低压配电系统的不对称度:
1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三相平衡。
2 由地区公共低压电网供电的220V负荷,线路电流小于等于60A时,可采用220V单相供电;大于60A时,宜采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09版
呵呵,08版民规是否还有执行性?
地区公共低压电网供电,主要考虑三相负荷不平衡对低压电网的冲击。 还是冲突的,应当这样问一问:
不知道这群家伙是干什么吃的,你编制52连JGJ16都没有读过?
两部规范都是 ...
雨顺风调 发表于 2012-3-21 15:5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看你说的这句话,就知道你连GB和JGJ这2个条文的依据都没读过吧? 作为一名新手,要收敛点{:shy:} 回谷香罗兰。
GB50052-95
30A为限。
JGJ16-2008认为需要修订,JGJ16就必须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定一个极限数据出来。40A还没有暖热屁股。
09就改成60A了。 我觉得“雨顺风调”说的很对。从30A,40A,60A。难道没有设定的依据吗?想定多少A就定多少A?全凭编造规范者的个人意愿?这也太不靠谱了。 从 GB50052-95 到 GB50052-2009
从 30A到60A
规范编制者还是有说法的,详见条文说明. 都是编造规范者自己的理论。我要是编委会的,我也有自己的根据。用“与国际接轨”“中国国情”两大法宝可解释一切条文。 回楼上各位:
即将实施的JGJ 242-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第6.2.6条 6层及以下的住宅单元宜采用三相电源供配电,当住宅单元数为3及3的整数倍时,住宅单元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
一个单元有12户,每户按32A计,打上0.9需要系数,单元计算电流高达345.6A,这不是几十A的事了。
而这里的老住宅小区,10户为一单元的,都是单相电供电的,好样没有多大问题。 先去熟悉下电力部各年代不同版本的供用电规则在来蛋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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