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12-22 06:12:55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12-22 06:20:11

urpig 发表于 2011-12-22 08:50:35

山东省院总工张钊先生——果真是领导范儿。


目前趋势——各类配电箱都放SPD

jychen1 发表于 2011-12-22 09:00:09

建筑电气啊,真的很让人纠结啊……

dmd888 发表于 2011-12-22 11:28:45

这条规范有合理之处。但按照《雷规》4.3.9条,若住宅外飘窗不看成突出物,高层住宅外墙60m以下是否还属于LPZ0A或LPZ0B区,就值得商榷了。如果不属于LPZ0区,为什么空调室外机等还要装SPD?

dmd888 发表于 2011-12-22 11:34:55

该要求和电涌保护技术原理矛盾。防室外机引入电涌,应设I级分类试验SPD,基本为电压开关型放电管;而按电涌保护分散、多级的布局原则,住户配电箱处电涌保护应为三级,一般选用II级分类试验的限压型SPD。这两类SPD参数差异较大,又不可能同时设置两种。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12-25 14:55:02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12-25 14:56:19

simbar 发表于 2011-12-27 09:15:59

老诚啊。很纠结,到底是设还是不设呢?设吧?各方面的原因;不设吧,审图通不过怎么办?

sccat 发表于 2011-12-27 09:52:10

为了个空调室外机设置I级分类试验SPD?
至少在住宅没人这样做。。。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1-2 19:23:14

6.4.5~6.4. 7 这些条文是根据IEC 62305—4:2010和IEC 61643——12:2008Ed.2.0 修改的。
首先要考虑的第一个准则是:安装的SPD越靠近引来线路入户处(安装在总配电箱处),建筑物内将被这处SPD保护到的设备越多(经济利益)。其次要考虑的第二个准则应是核对:SPD越靠近需要保护的设备,其保护越有效(技术利益)。设计人员要根据这些条文的规定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1-2 19:23:42

把规范理解偏的后果相当严重。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1-5 13: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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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建筑防雷规范6.4.5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