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中本人心里话。
奉劝我们的设计人员不要动不动卖弄自己有限的认知。 至少设两个火灾显示盘吧,一个单元一个。
5.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3.1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显示器。 5.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3.1 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5.2.2.4 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5.2.2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每个楼层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都应装设识别火灾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即火警显示灯。这是为了火灾时能明确显示火灾楼层位置,以便于扑救火灾时,能正确引导有关人员寻找着火楼层。 (条文说明)
看来大家得认真区分下什么是:区域火灾显示器(火灾显示盘)、楼层灯光显示装置(火警显示灯)。
火灾显示盘:看当宁网
楼层灯光显示装置:搜索“龙岩市科信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对不起,您没有权限发表 URL 连接,请修改。{:1_276:})
同时也不能用声光报警器代替了 本帖最后由 yu990921 于 2013-6-27 07:52 编辑
要设计改可以,但必须要合理的理由:
要么有规范依据
要么有经济利益(前提是不违反规范)
或者有不说自明常人都可以理解的道理
你若提的有理,我想不愿意归不愿意,还是要改的,否则你找我老大我都不给你改。但就规范的理解而言,设计不是权威
但大多数情况比甲方和施工监理顾问来的全面一些。 一般住宅火灾显示盘在首层消防电梯前室做一个就可以, 火警灯。。。 回复 21# 治学以诚
1.每个防火分区一个
2.不针对超高层
3.可适当增加,只要甲方不反对
4.每层一个固然好,甲方必反,且没找到规范依据,当地审图和消防亦无明确要求。 因为以前有区域报警系统的概念,不装区报,就装个这玩意儿充数罢了。那区报不需要装很多的,一个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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