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12-15 21:44:31

dmd888 发表于 2011-12-15 22:19:06

本帖最后由 dmd888 于 2011-12-15 23:06 编辑

我的理解是当外墙光滑时,按滚球法确定的侧击雷防护区域过于严格,新国标根据IEC62305-3做了放宽。IEC62305-3画了一个烟囱的图说明这一条。但烟囱有个特点,就除光滑外,还没有墙角。
    如果是确定塔楼对裙楼的防护,如果滚球碰不到裙楼,那肯定是保护了裙楼的。但如果碰得到,按新国标观点,不一定保护不了裙楼,这就说不清楚了。

学无止境 发表于 2011-12-16 08:59:09

    另外,对这一条依据不是很理解。按滚球法的基本原则,凡滚球能够触碰到的地方,都有不能忽略的雷击概率。对二类防雷建筑,45m以上就会被滚球碰到,为什么还要60m以上,而且只含总高20%的部分,才考虑侧击雷。难道滚球法对侧击失效了吗?
dmd888 发表于 2011-12-15 21:2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有过和您一样的疑问。
还好,规范第4.3.9条文说明已经对此进行了解释。

dmd888 发表于 2011-12-16 16:54:57

有过和您一样的疑问。
还好,规范第4.3.9条文说明已经对此进行了解释。
学无止境 发表于 2011-12-16 08:5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条文解释倒是看懂了。按条文解释,裙楼即使不到45m,只要滚球碰到,就需设置保护。我疑惑的是滚球法的应用原则在改变,对高层建筑侧击雷防护区域确定的效力变得不明确了。比如,按规范所说在墙上布置接闪器,接闪器保护范围还能用滚球是否触及确定吗?

学无止境 发表于 2011-12-16 17:27:10

本帖最后由 学无止境 于 2011-12-16 18:11 编辑

不好意思,更正一下,滚球法的应用原则没有改变,而是屋顶接闪器对侧击雷防护区域确定的效力变得不明确了

学无止境 发表于 2011-12-17 09:11:40

"比如,按规范所说在墙上布置接闪器,接闪器保护范围还能用滚球是否触及确定吗?"



个人浅见:墙上布置接闪器,接闪器保护范围采用滚球法肯定符合新规范要求
不过,接闪器不在滚球法其保护范围的部分也可能符合新规范要求,即新规范对滚球法的应用在某种情况下的严格性有所放松。

请大家指正。

urpig 发表于 2011-12-17 09:50:00

你们建筑专业为什么没做厚点,这是问题。通常情况都满足0.5mm要求。
看来提建筑资料要加一句了:彩钢板厚度


或者利用彩钢板下面的檩条、钢梁做网格。
檩条和彩钢板的连接……是个问题

ylmf111 发表于 2013-9-27 10:54:10

在这个我想问一下 ,现在好多彩刚板中间都有保温层(易燃品),那这样的话,我们是按有易燃品算还是没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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