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
本帖最后由 yjgabc 于 2011-12-13 15:43 编辑请哪位告诉我下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是多少?旧版民规有表述0.25S,新版民规删掉了。请问还有哪个规范对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有表述?谢谢~! 关键是用在什么地方 技术措施好像是0.25S{:tongue:} 啥叫安全照明? 老康,你的数据具体出处在哪啊?我怎么没有找到?烦请告知。多谢 回复 3# 老康阁楼
1 向普通应急照明灯供电≤5秒
2 对高危工作区和关键工作区<0.25秒
3 对不间断电源要求不超过2---10毫秒 本帖最后由 老康阁楼 于 2011-12-13 16:02 编辑
回复 5# yjgabc
4.1.4表格下面的文字,4.3.1第4小条。 4.3.1 EPS电源装置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要求:
1 EPS电源装置宜用作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适用于电感性及混合性的照明负荷。
2 EPS电源装置应按负荷性质、容量及要求的持续供电时间等因素选择,供电时间不应小于90min;其输出功率不小于所连接的应急负荷总容量的1.3倍。
3 lOkW及以下小容量可选用单相EPS电源,10kW以上宜选用三相EPS电源。
4 应急电源装置的切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用作安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
2)用作疏散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
3)用作备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 5s。 十分感谢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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