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1-12-12 14:05:00

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重大火灾事故案件日前一审作出判决

据沈阳媒体12月11日消息,发生在2010年导致12死、23伤的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重大火灾事故案件,沈阳铁西区法院日前一审作出判决。  2010年8月28日,沈阳万达商业广场售楼处一楼的沙盘模型,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引起火灾,最终造成12人遇难、23人受伤。  法院审理查明:该售楼处是由七家独立门市打通改建的,在改建过程中,万达设计部负责人王某及工程部负责人夏某为赶工期,授意设计单位对已经形成的设计蓝图进行变更,取消了喷淋和烟感设计,并在未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即将设计图纸交付施工单位作为施工的依据。  因该售楼处两处楼梯均未设封闭楼梯间,未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玻璃幕墙与二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防火材料封堵。最终导致有毒气体迅速蔓延,二楼人员被困无法逃脱。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夏某违反国家规定,其行为均已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沈阳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在明知本单位及其本人不具备专业幕墙设计资质的情况下,仍积极实施设计,违反相关规定又没有履行竣工验收义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沈阳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师富某的设计行为虽不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但却是致使该种损害发生不可缺少的因素,故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另沈阳消防部门提供的火灾有关情况表明,这起火灾成因为沙盘模型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建造,内部电气线路和电器元件安装混乱。尤其是销售中心建筑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备案,擅自改变建筑内部结构,降低消防安全设计标准,造成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扩大。
    【事故的教训值得回味,尤其对于工程技术人员。电气消防的东西绝对不能大意!不出事都很侥幸,一出事就没有后悔的机会!】

dmd888 发表于 2011-12-12 14:31:55

惊出一身冷汗!原来搞设计也可能坐牢。小心点啊!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12-12 20:21:09

龙王的帖子太重要了!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12-12 20:22:12

不死人还没事,一死人就出大事了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12-12 20:23:53

改日,我将把此贴转载到协会网站上

dhgao 发表于 2011-12-12 22:07:13

设计人员不小心,甲方的也太2了……

gdx8785 发表于 2011-12-13 08:40:33

已经转载到公司的网上

sgf2002 发表于 2011-12-13 13:10:12

回复 1# 东海龙王

已经转到公司电气群里了,大家好像反响不大,也就调侃了两句,可能见惯了。。。

jychen1 发表于 2011-12-14 08:06:08

血的教训啊!

TNS 发表于 2011-12-14 11:40:26

“法院审理查明:该售楼处是由七家独立门市打通改建的,在改建过程中,万达设计部负责人王某及工程部负责人夏某为赶工期,授意设计单位对已经形成的设计蓝图进行变更,取消了喷淋和烟感设计,并在未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即将设计图纸交付施工单位作为施工的依据。”

“授意”是怎么认定的?幸亏能证明“被授意”,呵呵看来那个设计人员不是白给的,应该多学学{:lol:}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1-12-14 12:35:20

设计人员受牢狱威胁还有一条:就是厂家。
凡是不合格的产品呢坚决不要使用,不管给多高的上图费!
尤其是中国某个地区,大量存在家庭作坊,他们的产品一定要警惕。那里的人也特别精,信用度不高。

LXQ3 发表于 2011-12-15 09:13:09

血的教训啊!各种岗位的人都要警惕。

LXQ3 发表于 2011-12-15 09:19:55

血的教训啊!各种岗位的人都要警惕,都要当心。

把酒当歌 发表于 2011-12-28 17:16:47

其实尤其是售楼处、样板间之类的装修往往对原图纸改动比较大,甚至是改的面目全非。要真从专业角度是可能提出些合理建议,但这些地方往往听销售的比较多些,往往只从效果上满足设计要求。设计院完全是考虑经济问题。

zhang_008 发表于 2011-12-29 09:45:05

工作中一定要把握好原则。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重大火灾事故案件日前一审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