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面积考核强条数量对吗
政府部门总是喜欢搞这些无厘头的东东。每半年的审查机构会议,总有一些垃圾统计数据,比如每平米的强条数。审查结果和设计院设计质量、每个设计师的个体情况、审查机构对规范的理解差异等等各方面因素都有关系。怎么可以简单的拿出这些数据说话!? “审查机构对规范的理解差异”
这个可以 但是有必要对于审查公司规定上报最低强条数,比如每年每家至少要上报20个强条.
若不硬性规定,审图公司就因不想得罪设计院而搞“零报送”。这是政府所不愿看到的。 这个和交警每年年底“大干”、下指标抓违章,如出一辙啊。。 按照面积考核强条数量,审图机构容易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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