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_tequila 发表于 2011-9-29 12:26:42

非消防一、二级负荷供电问题

非消防一、二级电力负荷问题:非消防二级电力负荷采用预分支电缆每层设双切箱(也可一层设双切箱然后放射式供电至各层。现屋顶上有部分小容量非消防二级电力负荷,则此负荷是够能由下层的非消防一级电力电源供电?
    简单来说,就是小容量的二级非消防负荷能否与一级非消防负荷合并供电?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9-29 13:11:38

回复 1# B_tequila


能——上、下级保护电器满足选择性配合,就能合并供电。

B_tequila 发表于 2011-9-29 14:18:16

那就是说,规范并没有相关明确规定说是不可以咯?只是因为要保证一级负荷的供电连续性,才需要选择性地设计上级的保护电器,对不对。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9-29 15:23:19

回复 3# B_tequila


不全对。

一级负荷要保证供电连续性,需要选择性地设计上级的保护电器,二级负荷也需要。

一级负荷属于重要负荷,二级负荷也属于重要负荷。

所以,非消防的一级、二级负荷全部需要满足选择性。

B_tequila 发表于 2011-9-29 21:42:43

感谢寸长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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