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 里面都是强条吗?
第4.3.5条 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 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今天被提了这条,按强条提的,以前被提过不是强条,现在怎么变成强条。纳闷的是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里面都是强条吗? 那个年代的版本还没有黑体字,是不是强条汇编里有这一条。 看2009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这一条在JGJ16-08里面,7.6.4,也是强条。 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1-8-9 14:23 编辑
在《配规》中属于强条。全部强条如下:
2.2.2
2.2.11
2.2.12
3.2.1
3.2.2
4.2.1
4.3.5
4.4.4
4.4.7
4.4.21
4.5.6 在《配规》中属于强条。全部强条如下:
2.2.11
2.2.12
3.2.1
3.2.2
4.2.1
4.3.5
4.4.4
4.4.7
4.4.21
4.5.6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8-9 12:3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2002年版和2009年版中,还有一条很重要的强条不能落下:
2.2.2 谢谢各位了! 对的,2.2.2条也是强条:
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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