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共用接地时,接地电阻必须要小于或等于1欧吗?
如防雷接地与保护接地采用共用接地时,接地电阻必须要小于或等于1欧吗? 规范是这么规定的,但当有可靠的等电位联结时,可不考虑接地电阻值。建议先看看王厚余老先生的著作 应该是取各系统最小值即可,不一定非要1欧姆。 《深圳疑难解析》:【问题5.4.19】防雷接地与其它工作及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该最小值在图纸中如何表达?
解析:接地通常分为两大类:功能性接地及保护性接地。功能性接地主要包括工作接地、直流接地、屏蔽接地、信号接地等;保护接地主要包括防电击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防电化学腐蚀接地等。
设计者应充分知晓上述接地分类及其对于接地电阻的不同要求,从而在设计图纸中提出具体要求。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1、12、22及23章的相关规定,在常规情况下:
①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②配电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外部时,低压电缆在引入该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PE线或PEN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③对于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专引人工防雷引下线时(该情形极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分别不宜大于10Ω、30Ω; 当利用自然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数值可不做规定;
④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Ω;
⑤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除另有规定外,诸种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另须注意:判断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的存在与否,一般以其主机设备(有源设备)或设备机房的存在与否作为重要衡量标志。 《深圳疑难解析》{:4_126:}
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这条哪里来的啊?{:4_98:} 《深圳疑难解析》
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这条哪里来的啊?
sccat 发表于 2011-6-28 17:0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一条,实际上是不太准确的,也无须如此要求。
《疑难解析》只是为了省事,直接照办了民规的条款。具体章节,可查看文中所提及的那几章内容,百分百是有的。 TT的接地电阻,应和其保护电器动作值结合起来。因此,不好规定一个具体的电阻数值 这个一欧,能做到固然是好。。。。。。
可是完全能做到吗。。。。。。。
看来无论如何,都难有定论了。。。。。。。 一欧也是一个令人DAN腾的数值 疼吧,男人不怕疼。{:4_114:} 第5条,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除另有规定外,诸种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这条不理解,前者说以要求的最小数值做依据,后者又要求不大于1欧? 第5条,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除另有规定外,诸种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这条不理解,前者说以要求的最小数值做依据,后者又要求不大于1欧? 是的,我也不理解,蛋蛋疼。 第5条,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除另有规定外,诸种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这条不理解,前者说以要求的最小数值做依据,后者又要求不大于1欧?
shan 发表于 2011-7-4 10:1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请看黑体字,并不矛盾。 另请注意我那个帖中最后一句话,是前提条件,十分重要:
另须注意:判断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的存在与否,一般以其主机设备(有源设备)或设备机房的存在与否作为重要衡量标志。
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内不存在设备机房(带有源主机设备的),则接地电阻可不受限于1欧或4欧什么的。 应该是取各系统最小值即可,不一定非要1欧姆。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1-6-28 12:5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终端变电所不在本建筑物内,或终端变电所虽在本建筑物内但不会对他处供电——不一定非要1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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